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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达州市委员会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年01月04日 文章点击数:4276

达州市政协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协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水平,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安全,更好地发挥政协门户网站的宣传作用,更好地反映政协工作和履职成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是政协达州市委员会在互联网上设立的宣传政协知识、反映工作动态、公开政务信息、服务广大委员的平台和窗口。网站的英文域名为“www.dzzx.gov.cn”。

第三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在市政协的领导下建设和运行,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力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市政协研究室协调达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做好栏目策划、网页设计、信息发布等工作,由市政协各委室按照职责,分别负责网站信息的编写、整理、签发、报送。

第二章  网站内容及工作分工

第四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内容为可供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查询的公开信息。除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原则上均可通过规定程序在本网站发布。

第五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设置13个栏目,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对栏目进行调整。各栏目内容和分工为:

(一)政协概况:内容为①市政协简介,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②政协领导,本届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简历,由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市政协常委、委员名单和市政协界别设置情况,由委员联络委员会负责;③市政协机构设置情况,由办公室人事科负责;④涉及政协工作的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协知识,由研究室调宣科负责。

(二)主席讲话:内容为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协商座谈会等会议主席讲话稿,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

(三)专委会工作:各专委会工作动态,由各专委会分别负责。

(四)委员风采:内容为市政协委员的优秀、先进事迹,由委员联络委负责;

(五)自身建设:内容为①机关党建,由办公室党建办负责;②市政协有关工作条例、规定、规则、意见等,大事记,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③委员人事任免文件由委员联络委负责。

(六)提案预览:内容为市政协提案选登、部分提案办理复文选登,由提案委负责。

(七)区县政协:内容为区县政协工作动态,由研究室调宣科负责。

(八)领导活动:内容为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带队的视察调研活动新闻,由研究室调宣科负责。

(九)学习园地:内容为理论研究,我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市政协各专委会和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成员、专家学者等撰写的理论文章和学习心得,由机关党委和研究室负责。

(十)党派团体:内容为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工作动态,由研究室调宣科负责。

(十一)社情民意:内容为社会真实情况及广大民众的真实意愿、想法、意见建议等(不涉密内容),由研究室负责。

(十二)民主监督:内容为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由各民主监督小组负责。

(十三)政协之窗:内容为市政协对外宣传、展现委员风采的窗口电视节目,由研究室负责。

(十四)政协调研:内容为主席会成员、各专委会调研情况报告,由各专委会负责。

第六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设置如下链接:

(一)时政要闻、政协要闻及图片链接。

(二)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和市政协重点工作设置的专栏链接。

(三)通知公告链接。

(四)达州市政协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链接。

(五)委员提案提交平台入口链接。

第七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内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登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不得宣扬暴力、淫秽等非法内容。

第八条 调研视察报告、提案及办理答复等文章中含有不宜公开的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等内容时,应征求原创者本人意见并做技术处理后方可发布。

第三章  网站管理与维护

第九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应保证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由达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和市政协办公室信息中心共同管理维护。

第十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拟上网发布的信息须由各委室负责同志审改签发后,送研究室宣传科负责网站管理人员进行备案登记,交由市政协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上传发布。重大信息披露须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十一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信息应及时更新。在会议活动举办、正式文件形成及有关情况变化的两个工作日内由责任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由市政协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上传发布。

第十二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纳入机关内部绩效考核,由绩效考核部门明确考核指标,并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推进工作落实。管理员每季度将各部门更新情况汇总报市政协领导同志和各部门分管领导。

第十三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由达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进行维护,配置和更新保障网络安全、舆情监看等相应软件,防范对门户网站的攻击、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及意外事故,定期进行安全情况检测和舆情监测,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各部门报送信息前填写《市政协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研究室调宣科在信息发布前核实信息保密审查情况并进行登记,市政协办公室定期对保密审查记录进行检查。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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