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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华: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 营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良好政治协商氛围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年01月01日 文章点击数:5875

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

营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良好政治协商氛围

王庆华 

【摘 要】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把民主与集中结合起来,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智慧。我们要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法治精神,把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拓展政治协商形式,助推协商平台建设,加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程序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关键词】民主集中  政治协商  中国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这项制度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我国新型的政党制度。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人民民主政治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制度保证,是党的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

一、增强民主法律意识,以法治精神发挥好民主集中制

(一)以法治精神运用好民主集中制。宪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前提保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我们要有效运用法治的手段、法治的思维和建立相关的法治化制度,依法完善民主集中制建设,防止民主和集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的过于突出,规范集体领导的决策程序、党员群众的有序参与,推动人民当家作主的作用发挥,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化水平不高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在一些地方很容易演变为个人专权,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时有违法乱纪行为,破坏了民主集中制。

(二)以法治精神完善好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优势展现,需要以法治完善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集中制的法治化,还需要以制度化、有效的民主形式即协商民主来实现民主与集中的动态平衡。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通过民主集中制这一独特而有用的制度来实现的,与代议制民主的比较优势也将进一步得到展现。一方面,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要坚持党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法治建设各领域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努力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防止民主和集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并用立法的形式规范这些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以法治精神坚持好民主集中制。中国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时候,坚持依法防控,防止疫情蔓延,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司法力度,加大了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打击力度,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开展疫情联防联控普法宣传,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显著贡献,体现出伟大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全世界卫生防疫提供了宝贵经验。习总书记指出: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应急处置,一把手工程的重大责任担当,从伟大抗疫斗争中汲取中国力量、坚定民族信心,在这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危机和重大斗争中,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华儿女全民皆兵,联防联控,书写了中国人民与传染病毒斗争的英雄篇章。香港暴力事件的严重违法行为,践踏香港法治,破坏社会秩序,是对香港法治精神的亵渎,决不能容忍。只有遵守法治才能行民主之实,违背法治精神的民主只会走向极端;只有维护真正的民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方式,完善协商民主的程序方法和技术规范,提升协商质量,才能保障国家繁荣稳定、长治久安。

二、拓展民主形式 ,以制度原则发挥好协商民主独特优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将协商民主明确为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把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统一起来,对于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具有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需要加强党对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对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价值地位、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关系、协商民主的系统化建设等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形成更为完善的协商民主制度程序。各级党组织应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协商民主活动中充分发挥领导的引导、组织作用,拓宽民主协商的渠道,加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程序化建设,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一)牢牢把握协商民主的原则和内涵。在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协商民主建设基本原则:“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坚持广泛参与、多元多层,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求同存异、理性包容,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和效率。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章》纪律规定: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一是发扬以民主为基础的集中,凝聚集体才智,形成正确决策和集中统一。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3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二是民主的结果要通过集中才能实现,只有正确的集中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一切发展民主的措施,都不是为了削弱必需的集中,而是为了实现正确的集中,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三是民主集中制,不是民主和集中的简单相加,而是两者的有机融合。宪法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民主和集中互为条件、不可分离,是一个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有机统一体。

(二)协商民主是我国特有的民主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我们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强化初心使命,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保证,不断提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素养和能力。要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的参与权利。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执政,坚持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把中国共产党执政与广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把行使决策权与政治协商结合起来,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

(三)充分发挥协商民主渠道机构的重要作用。协商民主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人民政协运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优势,有效组织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商国是,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多党派合作有机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扬民主与正确实行集中、有序政治参与有机统一起来,把切实增进团结与推动工作落实有机统一起来,这是一种实质性的、建设性的、植根中国社会土壤的人民民主。我国政协、统一战线、群众路线等,充分体现出协商原则的民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让协商民主真正实现制度化、有效化运行,让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关系日趋平衡。

三、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以人民民主专政助推治国理政形成强大合力

(一)以人民为中心,提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水平。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生动局面,科学果断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问题。要坚持议事决策原则,做到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要健全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真正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民主集中制既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国家机构组织运行的指导原则。它由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构成,不仅避免出现了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还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治国理政形成强大合力。

1.正确处理好党内民主与集中统一的关系。《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将民主和集中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把民主作为集中的基础,发挥民主对集中的定位和约束作用,成为党具有强大组织、动员和执行能力的重要保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体现了民主的基础性作用。从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能充分激发全党同志的创造活力,最大限度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实现集中,形成统一认识,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集体领导是把民主与集中结合起来的中国智慧。《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我们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有机结合起来,既防止和克服个人专断、主观武断,又避免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彰显了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精髓。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邓小平同志指出:党是一个战斗的组织,没有集中统一的指挥,是不可能取得任何战斗胜利的。他还强调:“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毛主席。我们的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就是集中大家的智慧,凝聚人民的力量,解决民生问题。我们也看到在欧美议会休会、政府关门这种否决政治现象,在中国全国一盘棋的统筹兼顾,让我们度过经济、卫生、暴乱等公共危机。我们的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杜绝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集中政党的智慧和人民的力量,实现了人民的最大利益。

3.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毛主席说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的实践结果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才能使执政党不断修正错误,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形成了中国独特的政治经验和国家治理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满足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新中国第一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以2879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草案征集各方意见,最终修改40多处,秉持人民至上治国理念,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承载亿万中国人民的美好梦想。

(二)深化交流合作,不断推进政治协商互融互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要不断推进协商程序标准化、协商载体品牌化、协商成果最大化,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互融互促。我们要加强各地之间交流、学习,加快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四川省已有16个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试点县(市、区)。要持续深化交流合作,充分建好用好这一平台,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完善,搭建融协商、监督、参政于一体的有事来协商特色协商平台,促进政治协商工作提质增效,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把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住有所居、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增进民生福祉。

四、保持政治定力,以“四个自信”“四个认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一)要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进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充分做好应对风险考验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迎接战胜任何艰难险阻。

1.增强对中国发展方向和未来命运的道路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道路自信是对发展方向和未来命运的自信。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又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发挥了政府职能优势,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国际地位显著提升。

2.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性、真理性的理论自信。坚持理论自信就是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自信,从而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信心。

3.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制度,具有明显的制度化优势的先进制度。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还不尽完善,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新方位新使命,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完备、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4.增强中华民族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自信。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历史孕育着中华传统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推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国人民坚持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繁荣文化事业,人民群众积极开展书香飘万家全民读书活动,送文化下乡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讲好中国故事树立当代中国形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向世界展现一个真实的中国、立体的中国、全面的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二)强化协商履职,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强化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我们要紧扣目标任务,提高履职本领,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进一步把握政协工作规律和协商的方法要义,善于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履职手段,增强资政建言的前瞻性、精准性,提升凝聚共识的针对性、有效性,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汇聚人心和力量。

1.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要避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避免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个人或者少数人私自处置公共或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违反则、优亲厚友的现象。要避免官僚主义,破除官本位意识,不要片面强调集中而忽视民主,压制下级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把该尽的职责履行好、该挑的担子挑起来,形成一级有一级的担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

2.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浓厚氛围。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规则议事、决策、办事,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带头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推动所联系的界别群众不断增进理解、增进共识、增进团结,汇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强大正能量。

3.凝聚共识,充分发挥政治协商作用。委员要在服务中心大局上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同心同向、同力同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政治协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要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履职尽责,努力提高建言献策、凝聚共识的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二章、第十章;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第十章;

[2] 《宪法》《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作者系大竹县政协委员,县妇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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