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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倩:试论如何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年01月01日 文章点击数:3647

试论如何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杨  倩

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纪念大会上首次提出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并且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重申了这一观点。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都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这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拓展了广阔空间,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必须深刻理解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发展基础,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切实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取得新成效。当前,各级政协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中,都不同程度存在践行协商理念上热下冷,开展协商活动角色异位,提出协商意见精准不够,运用协商成果推进不力等突出问题,亟待认真思考和研究。

一、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发展基础

性质定位推陈出新。新中国成立时的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是代表制人民政协,他代行了人大职能。在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与政府协商议事的机构,这在政协章程以及最初的政协组织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是由我国政治体制所决定的。1954年,毛泽东同志提出政协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强调,人民政协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历来主张的民主协商精神。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民主协商机构。胡锦涛同志也指出,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突出了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赋予了人民政协更大更多更高的协商职责。

政策保障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勾勒了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宏伟蓝图和奋斗目标,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被纳入社会主义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整体设计和规划部署,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系列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加强政协协商、社区协商、政党协商等实施意见,这些政策举措是有机的、统一的,使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获得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提供了运用政策的广阔空间。

独特优势日益彰显。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等其他程序性协商民主不同,政协协商民主是一种组织性的协商民主制度,是政协本身职责构成之一,而其他渠道的协商民主都是其履行职责的具体工作方式,这是区分人民政协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客观依据,也是区分人民政协与其他协商民主形式的基本所在。人民政协发展协商民主具有先天优势。从组织性质看,人民政协是唯一专事协商的政治机构,是最早组织化、制度化的协商渠道;从组织地位看,人民政协既可与国家权力系统之外的各种社会组织和力量乃至个人发生联系,又可联结国家权力系统与其他各类共治主体,在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间、行政体制内与行政体制外的的互动中,起到独到的桥梁纽带作用;从发展历史看,人民政协经过70多年实践,培育了深厚的协商民主文化,积累了丰富的协商民主经验,探索了有效的协商民主方法,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着力发展协商民主这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自觉承担起协商治国的新使命。

二、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主要功能

构建协商体系。协商是政协的主责、主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就要真协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或某一级的民主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真协商是怎样的协商?协商民主如何解决问题?协商活动如何规范?协商民主工作标准如何制定?这些都是落实协商民主工作要求、推动协商民主工作实践必须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应当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明确协商民主实践的目的、主体、机制、形式、作用、标准等,为推动人民政协民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搭建协商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要指示,对于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具有极其强大的指导力、实践力,成为人民政协必须担当的重要使命。广泛就是其内容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多层就是全国、省市和区县各级政协,因地制宜搭建灵活、多样的协商平台,为社会各主要利益群体知情、参与、互动以及监督提供便捷渠道。制度化就是努力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各方权益,确保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要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推动总书记重要思想落地生根,必须坚持重心下移,积极探索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新思路、新实践,努力在搭建更开放、更亲民的协商平台上下功夫。搭建协商新平台,不能在既有协商形式基础上做简单加法,也不是对原有协商形式进行替代,而是要对各形式协商进行有机整合、优化提升,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原则,注重开门搞商量,从选题、调研、讨论、协商过程全开放,媒体全程介入、深度参与,打造协商新品牌,确保开放度更高、商量味道更浓、成效更好。

丰富协商实践。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因民主而生、因协商而立、因协商而兴。各级政协要明确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聚焦协商主责主业,把党政所思、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问题作为协商选题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政协是协商平台,不是协商主体的定位要求,丰富协商形式,突出协商主旨,完善协商程序机制,优化协商议政格局。同时,要体现专门协商机构的示范带动效应,发挥先导性、借鉴性作用,对政党协商扩展延伸,对人大协商配合完善,对政府协商支持辅助,对人民团体协商组织指导,对基层协商促进推动,对社会组织协商引导规范。并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与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紧密结合,与经常性工作紧密结合,新颖、灵活、常态化地开展协商活动,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三、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实践路径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到八个强化,使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得到淋漓尽致地发挥。

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政协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政协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促进工作大提升,引导政协委员进一步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学思悟践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思想上政治上扣好政协履职的第一粒扣子。要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各方面的共同意志。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党建工作水平。及时主动地向党委请示、汇报政协工作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保证政协工作始终与党委同频共振、同向同力。

强化全局意识,紧扣发展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协工作的原则。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协商议政,是政协组织的应尽之责。政协协商应找准党政重视、群众期盼的结合点,自觉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思考、谋划和推进,广泛动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等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表意见,坦诚深入交流,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决策的制定和落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当前,应重点围绕十三五规划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课题,围绕疫情背景下企业恢复振兴、村建制调整改革、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以及社会民生事业等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讨论协商,提出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帮助党委政府推动各项发展举措落到实处。

强化统战功能,凝聚各方力量。政协的统战功能既是历史形成的,也由政协的性质所决定,体现并渗透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和各项事业中,体现在社会主义民主进程中,体现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中,是政协工作之魂。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界人士协商议政、共谋大业,是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是汇聚各方力量的过程,更是增进团结协作的过程。在协商实践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主席提出的一个共同体双向发力要求,突出凝心聚力的统战功能。一方面,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团结起来,凝聚正能量,共同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鼓舞士气的工作,营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另一方面,引导他们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在决策前后通过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工作监督。同时,教育引导他们在建言资政过程中,增强开放性、包容性,凝聚共襄发展的强大合力。

强化群众观念,广纳基层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政协协商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切实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收入分配等重大问题作为协商的重点,主动与党委政府协商议政,注意在一些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问题上,积极主动正面发声,使各项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使各项惠民政策真正得到落实,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政协协商要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扩大群众参与范围,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广纳群言、广集民智,让协商成果落地开花,惠及民生。

强化主动作为,提升委员能力。按照政协是舞台、委员是主角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中,充分发挥委员协商议政的主体作用。通过加强专委会、届别和乡镇(社区)联络组日常学习活动,组织委员参加培训,季度学习报告会、委员微课堂等,为委员深入学习搭建多样平台,着力解决协商议政应知问题;通过组织委员听取政府工作通报、视察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撰写调研报告、献计献策大会发言等,加强实践引领,全面提高委员听、看、写、说、悟五种能力,着力解决协商议政应会问题;通过完善委员履职评价和履职档案管理、建立主席联系走访委员制度、开展有事来协商”“微协商话民生系列活动,引导做好委员作业,着力解决协商议政应该问题。

强化质量提高,精准资政建言。把需要协商的问题搞清楚、研究透,科学合理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是提高协商民主实效的关键。因此,应坚持问题导向,做到选题对路。通过党委政府命题、部门单位征题、政协委员献题,围绕党政关注和群众关切,精选协商议政课题。应坚持深入调研,做到情况明确。组织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客观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切实把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所忧了解透,把群众的合理建议把握准。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发挥政协人才智库优势,开展协商论证,通过不同观点的交流、交融、交锋,找准症结、准确建议。应坚持分析研判,做到三级会商。进一步发挥专委会、主席会、常委会三级会商机制作用,深入分析研判所提意见建议,确保精准到位,促进问题解决。应坚持质量保证,做到提质增效。处理好数量和质量、频率和节奏的关系,针对界别工作任务不同、各地联络组情况不同等,科学合理确定协商频次。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努力打造工作精品,展现政协作为。

强化形式多样,丰富载体内涵。协商民主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应根据政协工作性质、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协商载体、丰富协商形式。要在延续已有的协商形式、协商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提案办理协商,这既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新时期的一大亮点,也是保证协商实效和协商质量的重要抓手;要加强政协组织信息化建设,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面对面小微协商等形式,开放协商过程,提升协商效率,引导协商参与,强化协商监督,不断扩大协商社会影响力。

强化协商实效,促进成果转化。搞好协商成果转化,是开展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协商实效的重要标准。中央、省市、县委都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政府应该将政协协商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在政协常委会上进行反馈,政府及组成部门要及时反馈协商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政治协商的决策成果的落实情况,增强协商在决策整个过程中的作用。实践中,应按照文件要求,对领导签批的协商成果,主动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推动问题解决和协商成果转化。党政部门应将协商成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政协。政协及相关专委会应与党政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合力督办协商成果落实。同时,对一些非涉密协商议题和协商成果,可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保障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互联网,加强对协商工作全过程以及协商成果的宣传报道,扩大委员协商议政的社会影响,督促有关方面采纳落实,使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成果纳入决策视野。

(作者系开江县政协社会法制群团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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