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洪波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达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年01月20日 文章点击数:3682
政协达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何洪波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达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1年1月20日政协达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动、岗位变动等原因,何洪波等11名同志申请辞去政协达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政协章程》和《达州市政协委员动态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政协达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同意何洪波、牟军、王剑、丁小伟、李德祥、郑芳、潘晓华、王德春、邓力、郭云涛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达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