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年03月22日 文章点击数:4248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建议
提案号: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048号
提案者:潘传新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提案内容:
近年来,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各中小学全面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推行“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建成了一批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篮球特色学校等;建成了一批高水平运动员后备人才基地;严格要求各中小学开齐开足体育课,市教育局持续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从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看,全市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有较大的提升。
但是,由于机制和体制等诸多原因,我市学校体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虽有合作,但基本上是各行其是,体教融合度不够。
一、体育部门参与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工作不够。
学校体育教学工作虽然有其固有的大纲、锻炼标准及课堂教学规范,各校也有体育教研组并能正常开展教研活动,但是,各校体育教师数量有限,能力有限,且多数体育教师缺乏校际之间的流动与交流,学习培训机会不多,思维固化甚至僵化现象突出,能力提升不明显,在“上好”体育课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以致学生体育锻炼效果并不理想。比如,中小学学生肥胖、羸弱、营养不良、视力下降成了顽疾;校园结核病病例有所上升趋势,等等。这就需要更为专业的体育部门强力和深度参与。但是由于体育部门、教育部门互不隶属,所以双方的融合难以实现或持续进行。
二、资源共享、相互补台不够。
各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设备普遍不足,近几年虽然有所缓解,但该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彻底解决。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均有自己的体育场地、设施设备。但各有所属,产权分明,未完全实现资源共享。学校体育教师参与体育部门赛事较多,但是体育部门参与学校体育工作较少,未能实现人尽其才、相互补台。
三、体育赛事融合度不够。
几年来,市教育局每年均要组织全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篮球比赛、校园足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运动舞蹈比赛,等等。通常是教育局与体育主管局联合发文,体育部门也能指派专业人才指导赛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体、教一家。但是这远远不够。主要是在各校的各种运动队赛前训练方面,难以得到体育部门的专业人才的指导;各中小学校内的各种赛事,难以得到体育部门的指导。
四、后备人才培养融合度不够。
就中小学而言,由于学生课业负担重、升学压力大等原因,体育得到的重视还不够,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和竞赛的时间、机会不多;就体育部门而言,体育部门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方面遇到了困境,传统体育(业余)学校面临招生难的情况。而且,因体校并不擅长文化教学,专业运动员的文化课学习很难得到保障。个别学校如达州市一中与市业余体校合作得较好,但拓展空间很大。
2020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颁发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共八款37条。为落实体育强国战略,从顶层设计上有力地推动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在青少年体育管理方面要“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有”,能做到“守望相助、相互补台、荣辱与共、共为一体”。
针对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实现体育人才共用。
在体育的课堂教学上,学校有专长,但在运动技能、赛事组织上,在卫生保健知识与技能等方面,体育部门则更专业。故建议打破体制、机制的璧垒,体教深度融合。一是体育部门派遣专业人员,深入学校,指导体育工作,配合市教育局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二是体育部门安排专业人员,支援体育师资不足的学校,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学校的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三是学校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在体育部门做兼职,以利于体育教师成长。四是双方承认互派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
二、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实现体育场地设施等资源共享。
学校在保证教学所需的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提供我市全民健身所需。在确保训练及比赛所需的条件下,市、县体育部门所属体育场地设施,向学校开放,缓解我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不足问题。如,市体育馆,可以交由市一中代管和使用。
三、加快推动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动体育赛事改革。
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社会化后,市场化与公益性相结合,有利于专业性发展,同时运作机制更加灵活,有利于体育事业整体发展。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各种赛事,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一是可以降低赛事成本;二是可以尽可能吸纳学校参加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三是更能体现“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原则,使体教融合有了更好的“粘合剂”;四是能够引领学校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五是通过比赛,有利于发现后备人才。
四、后备人才培养一体化。
目前,我市中小学与体育部门(业余体校)合作成功的例子不少,要大力推广和普及。
一是各中小学涌现出的体育尖子,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学校主动向体育部门推荐,体育部门主动吸纳,这需要双方的合作。二是要切实解决体育后备人才的文化教学问题。我市有不少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而且基本上都建立在教学质量较高的重点学校,能够切实保证体尖生的文化课程学习。布“点”有成效,但是“面”不够,主要是非重点中小学尤其是职业中学的体尖生,基本上无缘重点中小学与体育部门的“强强联合”办学。故在新生录取、体尖生学籍管理等方面,要有坚强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