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司法辅助人员配备力度确保诉讼案件审判质量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年03月22日 文章点击数:5989
关于加大司法辅助人员配备力度确保诉讼案件审判质量的建议
提案号: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007号
提案者:周忻
主办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案内容:
人民法院实行员额制改革后,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状况,我市至今未设立仲裁机构,纠纷解决途径单一,该问题更加突出。实行员额制后,办案法官数量减少,法官办案压力增大,法院系统均通过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缓解员额法官的压力,案件数量较少的地方一般按1+1+1的模式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案件较多的地方一般按1+1+n的模式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但我市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配备连最基本的1+1+1模式都未达到,有的法院两个员额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而且法官助理还得同时做书记员的工作,员额法官根本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很多年龄大一点员额法官不堪重负主动申请退出员额,变为名义上的法官助理(根本不干任何工作),此前的助理变为员额法官,又形成了恶性循环。员额法官一方面被繁杂的诉讼琐事缠扰,另一方面又存在经验不足的问题,要确保案件质量基本成为一句空话。为此,建议:
一、加大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至少一名员额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
二、清理法官助理,清除占用法官助理名额而不实质履行助理职责的法官助理(如果真正落实辅助人员的配备,该部分经验丰富的法官是愿意回到审判岗位的);
三、加强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落实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稳定聘用制书记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