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当前位置:首页>>社情民意>>正文

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应关注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11月24日 文章点击数:9249

 

农村沼气服务体系

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应关注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反映:

近几年,全市沼气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投入、机制、人员、管理等多方面原因,服务体系建设与农村实际需求存在的差距需引起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

1沼气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病池、废池日益增加。到“十一五”末,全市户用沼气池保有量将超过26万口。由于建后服务管理不到位,初步估算,病池、废池数量将达30%以上,特别是2004年以前建的老式池型大部分处于停用和半停用状态;2004年以后建的沼气池也造成了部分病池、废池,已严重制约着我市农村沼气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户缺乏必要的沼气日常管理知识。有的沼气池运行多年,没有进行过一次大换料,产气量严重不足,影响了沼气池正常使用;二是建后服务未跟上。故障维修不及时,配件供应跟不上,脱硫装置较少,沼渣、沼液等优质肥料得不到合理有效使用,综合效益不明显;三是安全使用知识普及不到位。有的农户擅自揭盖维修,有的换料时不关闭阀门,导致净化器被烧坏,甚至造成安全隐患;四是缺乏沼气原料。由于农民外出务工养殖减少,秸秆发酵技术也没有普遍推广,在没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配套服务情况下,进料成本提高加重了农民经济负担。

2、财政投入不足,经费短缺。一是配套资金减少,工作经费短缺。据统计, 2007年市级沼气建设配套资金198.2万元,工作经费50万元,共计248.2万元;2008年市级配套建设资金70万元,工作经费13万元,共计83万元;2009年到目前为止市级仅落实了工作经费8万元。财政投入逐年大幅度减少,使市、县两级农村沼气工作经费严重短缺,与全市农村沼气建设的快速发展极不适应;二是建后服务市、县两级财政没有投入,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1、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服务网络。以县、乡(镇)、村三级为主体,依托市、县两级农村能源办,建立县级协会、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网点的三级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沼气服务网络。服务体系要做到“七有”:即有服务机构、有专业队伍、有经费来源、有服务场所、有零配件专柜、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逐步实现全市农村沼气服务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2、设立专项经费,确保沼气建设健康发展。一是服务体系建设市农能办每年安排15万元以上工作经费,县农能办(县沼气协会)每年安排10万元,乡镇服务管理站每年安排1万元,村级服务网点每年安排23千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市级承担30%,县级承担70%,纳入市、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对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予以大力支持。二是按沼气的实际保有数量,每年每口沼气池由市、县两级财政补助建后服务费15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每口补助5元,县级财政补助10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沼气配件、进出料设备、检测设备、维修工具等的配备维修和技术培训、差旅费、交通燃料费及服务人员工资补贴等。

3、重视对病废池的维修改造。在群众自愿情况下,采取群众投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对病废池进行维修改造。

4、强化技术培训,实行资格准入。农村沼气建设和管理维护专业技术性强,为确保安全运行,维修服务技术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乡级以上农村沼气技术服务人员,由市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村级技术服务人员由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培训。

5、加强体系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市、县两级政府应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并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各县(市、区)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沼气服务体系管理办法,加强指导、规范管理。

 

版权所有:政协达州市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达州市市政中心西二楼
Tel:0818-2662617 2665643 E-mail:dzzxw@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IE6.0或更高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备案号:蜀ICP备0601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