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 ,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年12月07日 文章点击数:2792
关于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的建议
提案号: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119号
提案者:达州市工商联
主办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案内容:
企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难免遇到纠纷,随着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选择以诉讼的形式来解决纠纷,是民营企业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然而诉讼具有高度专业化的特点,在诉讼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如下问题:一是对诉讼程序、裁判规则、证据规则等不了解,导致出现对判决结果“口服心不服”的现象;二是因诉讼程序繁琐且诉讼成本高,阻碍民营企业选择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三是司法机关在平等保护和服务民营经济的理念上有待增强。
为此,建议:
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推进“法律进民企”力度。一是司法机关加大宣传工作。以“万所联万会”为纽带,联合律师事务所共同研究普法宣传的内容和方式,组织律所进企业,对企业作为当事人在诉讼前知晓的重要事项作重点宣传,例如:诉讼程序、裁判规则、证据规则等事项,让更多民营企业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具备诉讼的基本常识。让司法工作得到理解和认同,让涉诉民营企业在诉讼过程中感受公平正义;二是主动出击防范法律风险。针对市场经济和企业的需求,根据地方的市场经济特点,编写《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等文件,汇总梳理具有代表性和警示性的审结案件;三是定期举办民营企业家旁听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参与旁听企业纠纷诉讼案件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庭审法官与企业家代表进行交流座谈。通过庭审现场更客观地了解庭审程序,在交流座谈中更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
二、优化诉讼流程,提升办案效率。一是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实行接待、立案、审批一站式服务,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让群众少跑路,办成事;二是创新争议解决模式。积极适用诉前联调机制和小额速裁机制,提前介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用最小诉讼成本化解涉企纠纷营。不断完善和探索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促进企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处理;三是加大执行力度,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逐步树立科技执行理念,加强信息化建设,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助力执行工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科学技术,促进科学技术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推进网络查控、网络评估、网络拍卖等网络执行模式。
三、增强服务民营经济意识,提升社会认同感。一是严格依法适用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可借鉴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对办理涉企刑事案件的举措,在涉企民事案件中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债务纠纷,以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涉诉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和涉及民事纠纷,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二是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队伍建设。提高基层队伍专业型、知识型、实践型的能力,建设业务素质过硬的基层队伍。同时,提高基层队伍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能力,减少判决随意性;三是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定期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的专项执行,加大知识产权法院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涉党政机关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综治考核、债务纳入预算等方法加大清理力度,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在年底“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