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专家中介管理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年12月07日 文章点击数:2129
关于规范专家中介管理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建议
提案号: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313号
提案者:民宗外侨委员会
主办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提案内容:
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是长期以来企业群众关注的焦点和期盼。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到中介服务和专家评审等前置中间环节,企业群众为完成审批需选择中介机构服务或进行专家评审论证等。
一、当前症结
目前,我市已建立的中介超市范围仅限于政府投资项目,无法与行政审批进行关联评价和考核,企业群众经常会遇到选择难、质量差、耗时长、花费高等问题,是制约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瓶颈。一是我市专家中介的规范管理尚属空白。相比其他地方,我市尚未建立健全专家中介管理考核制度,更没有明确实施主体,导致我市中介服务自由空间大,行业专家数量有限、考核评价进退机制缺乏。二是我市专家中介的管理主体各自为政。目前,我市对中介、专家的服务标准、专家遴选、市场规则等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管理,与行业挂钩、“红顶中介”的现象较为严重,专家中介服务与行政审批“两张皮”。
二、工作建议
(一)明确专家中介管理考核主体。建议市政府明确全市专家中介管理考核的牵头单位,确保全市管用结合、体制机制一致。牵头单位负责清理公布专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动态调整信息,完善中介服务超市,建立行业专家库。
(二)建立专家中介管理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建立健全专家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等机制,加强对专家服务规范和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三)提升专家中介服务质量效率。牵头单位应指导督促专家中介根据服务类别合理确定服务时限,大幅缩减服务时间;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范专家中介服务收费行为。
(四)降低对专家中介服务的行政干预。除明确规定外,行政审批部门不得设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不得设定区域性、行业性、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不得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