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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家电下乡工作的三点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1月08日 文章点击数:7635

 

搞好家电下乡工作的三点建议

 

渠县政协反映:

渠县政协在视察家电下乡工作中发现,全县购买潜力巨大,同时在补贴资金兑付环节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建议:

一是确定家电下乡工作目标。要以到201111月全县实现百户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80台(件)、销售3亿元为工作目标,细划责任,明确监管,兑现优惠,促进家电下乡政策效应的最大发挥。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购买旺季,财政、商务部门要主动有力地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尤其是“商审商付,财政结算”补贴兑付方式的宣传力度,使农民了解最新的政策,激发他们的购买积极性。

二是及时解决兑付中梗阻问题。及时兑付补贴资金,是促进家电下乡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应采取坚决措施,解决中梗阻问题。对2009121日前的补贴兑付工作进行专项清理,不论哪一个环节的问题,都要逐一解决,逐笔兑现补贴,实现销售兑付率100%。对2009121日之后的,应严格实行“商审商付,财政结算”办法,各乡镇政府、财政、信用社等部门,对经销商的垫资拨付作出限期承诺。县家电商会可开辟专门办公场地,为渠江镇经销商汇集、传递申报资料,督促拨付垫资,以减少环节,缩短垫资周期,保护经销积极性。

三是加大综合监管力度。财政、商务、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形成综合力。当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应规范经销网点管理,严禁各种以次充好,以家电下乡名义贩售非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严防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纪现象;二应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补贴公示,对骗取财政补贴的要警示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乡镇财政部门要公示已兑付补贴的农户名单。对已经兑付补贴的农户进行询问,询问率要达到50%,接受群众监督和听取问题反映;三应建立乡镇村社干部询查制度,了解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领取补贴的实际情况,及时反馈给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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