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养老服务社会化格局初显——转化政协调研成果 出台服务优惠政策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3月05日 文章点击数:2042
达州养老服务社会化格局初显
转化政协调研成果 出台服务优惠政策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通过出台《达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等多项文件,使我市老年工作得到了极大促进和健康发展。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政协工作又一项调研成果得到实质性转化。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两年来,我市转化政协的调研成果并出台相关文件达4个。2008年5月,达州市政协对全市养老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全市养老服务社会化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形成,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的状况,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形成了关于《达州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召集21个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的通知》、《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强力推进全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2009年2月,市政协委员黄建琴等又提案提出《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农村养老机构的建议》,被市政府采纳,并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多次与委员沟通联系,分别从“出台养老服务政策”、“发展养老机构”等方面进行了商议,并在全面了解城镇和农村老年人养老、医疗、老年维权等方面的基础上,于去年底出台了《达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关于加强老年工作的意见》。《意见》不仅对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五保”供养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还规定老年人进入全市国有或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公园门票免费,对进入全市国有或政府投资为主体的风景区,60至69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文化宫、博物馆和名人故居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对老年人免费开放。《意见》还特别指出,今年12月前,达州市将全面建立90至99岁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