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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达陕高速公路建设弃土堆放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4月19日 文章点击数:8215

 

关于规范达陕高速公路建设弃土堆放的建议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反映:

  最近在宣汉县调研发现,正在修建中的达陕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由于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职能部门交叉管理,对施工单位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随意开通施工便道,把弃土、弃渣随意倾倒,堵塞河道,这将导致泄洪不畅,形成洪灾或泥石流,严重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弃土随意堆放的危害具体表现在:

  一是破坏生态。堆土区呈裸露状,山坡边和树林处的弃土没有运走,既严重影响了生态,又造成了部分耕地无法复耕;二是造成水土流失。大部分弃土点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在雨水的作用下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可能引发泥石流等灾害,严重影响下游大片农田和耕地;三是淤塞河道、水库,威胁行洪安全。弃土点产生的泥沙直接下泄到河道、水库中,使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库容不断降低,影响正常泄洪,且对沿河部分房屋构成威胁;四是污染水源,破坏市政排水设施。弃土中包含的矿碴、建筑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多含有毒有害物质,且位于河流、水库集水区的上游,遭遇大暴雨,洪水夹泥、石、沙随径流进入水源保护区,严重影响水质,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危害。  

   为此建议:

  1、抓紧完成工程建设弃土场的规划,确保弃土有合法去处。 

  2、开辟公众弃土区,利用弃土造地。从源头上解决弃土乱堆乱放问题。

  3、加快现有弃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开展弃土现状调查是有效治理弃土区水土流失危害的基础,尽快解决弃土区水土流失问题。

  4、加大部门协调和联动力度。一是由有关部门及时与达陕高速公路有关部门沟通,集中开展建筑弃土弃碴整治活动;二是加大对建设项目施工队伍的监管力度,并作为评选文明施工单位的依据;三是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临时用地的监管,确保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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