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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应高度重视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4月26日 文章点击数:7375

 

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应高度重视

市政协委员周利反映:

近年来我市沼气建设发展迅速,到去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近24万口,建立县级沼气协会7个,乡(镇)沼气物业化管理服务站113个,村沼气服务网点246个,新建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6处,养殖小区建设2个。但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不健全困扰着其发展:一是服务队伍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平;二是后续服务于建设规模和发展需求不适应,日常管理、安全知识普及不到位、故障维修不及时、配件供应跟不上,缺乏长期有效的措施和资金支持,已严重影响到农村沼气的健康发展和综合利用利益。为此建议:

1、市、县人民政府要尽快出台农村沼气物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措施,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方便农民生活为出发点,采取“社会主办、政府扶持、市场运行”的原则,健全服务网络、规范服务,继续实行目标考核,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地方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沼气物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并将服务管理配套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对专项资金使用制定管理方法,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3、加快新技术推广运用。对从事沼气新技术研究应用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大力支持和奖励,同时农能办等主管部门还应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引用,通过宣传,引导农民淘汰落后建池方式,采用新技术,科学规范建池,让农民持续受益。

4、建立和完善服务网络。一要加快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网点的建设,完善机制,保证运行,并加大对大中型养殖场和集中养殖小区粪污处理力度,促进节能减排;二要建立市级培训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村沼气建设、服务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技能,持证上岗;三要建立农村沼气生产、使用、服务、维修、管理的综合体系,使服务体系做到“四有”:即有服务机构、有零配件专柜、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实现农村沼气的物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促进沼气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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