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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物业管理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5月19日 文章点击数:4720

 

加强物业管理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开江政协反映:

目前,开江县政协就城市快速发展中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走访调研,发现伴随物业管理面的增大,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现、亟待解决。突出表现为:

    一是观念反差较大。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意识薄弱,过多强调管理权力,轻视服务;业主消费观念也未对物业管理“花钱买服务”的模式真正认同;二是物业管理新体制还不完善。物业管理还没有普遍实行招投标制,企业与业主双向选择机制和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三是经营机制小而全、粗放经营,服务质量差。一些企业重管理轻服务,多收费少服务,设立名目乱收费等侵害业主利益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物权关系还没有完全确立业主和管委会的主体地位。业主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管委会的监督能力较弱,业主与管委会、管委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沟通渠道不畅,在物业管理市场主体的缺位或失衡下,影响了新体制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和效能;五是物业管理滞后,建、售、管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由于物业管理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没有介入,再加之接管验收不严,责任界定不清,前期留下的问题和承诺造成物业管理先天不足;六是监管薄弱,协管机制不完善。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系和运行方式不完善,管理部门分工不清,管理服务标准不规范,行政监管协调能力以及管理手段不适应物业管理市场发展的要求。针对这些问题,为此建议:

    一、明确设立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管理。建议成立专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牢牢抓住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这两个市场主体,依法履行房地产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办事。

    二、举行价格听证会,合理确定物业管理费用标准。现行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大都采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定得过高,业主会交不起;相反定得过低,则物业管理企业无法进行日常工作运转。如何真正做到既能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通过政府、企业、业主三方面的努力来共同实现。

    三、加强行业监管,提升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水平。首先,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把好入口关;其次,在企业开展“达标创优”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再次,加强物业管理网络化立体管理,公开企业服务内容和服务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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