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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国副主席在万源市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5月24日 文章点击数:16602

 

市政协农业委在万源市

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51213日,市政协农业委组织部分省、市政协委员在市政协副主席王善国的带领下,深入万源市调研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调研组一行深入到万源市固军乡、白羊乡、旧院镇、白沙镇及罗文镇等地,实地走访村民,召开乡村社干部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就林改方案、有关会议记录、林权勘界、四至界限、确权公示及林权证发放等情况与当地农户进行了亲切的交谈,详细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听取了万源市政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

市政协副主席王善国在调研中指出,一要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加紧实施惠及林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的一项重大改革。中央作出的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战略决策,把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这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紧实施,让农民尽快得到实惠。二要坚持兼顾各方利益,确保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林改工作要统筹好个人、集体两方面的利益,处理好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关系。在统筹个人与集体利益上,首先要保证农民的利益,坚持让权于民、让利于民。 在处理农民得实惠与生态受保护关系上,既要确保农民得实惠,又要确保生态受保护,不能以资源的过量消耗为代价,更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三要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始终把依法操作作为基本准则,确保改革的各项工作扎实到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同时,要处理好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对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流转的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的三过集体林地,改革时要认真研究、合理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四要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要允许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决不能强求一律,搞一个模子。要尊重客观,注重实效,科学确定改革方案、制定政策措施,避免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扎实稳妥地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避免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影响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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