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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机制   构建和谐城乡 -- 达州市政协调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6月03日 文章点击数:15898

 

      建立长效机制   构建和谐城乡

 

         -- 达州市政协调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月中、下旬,达州市政协常务副主席李志兴、顾问陈志明带领市政协人资环委及部分政协委员,深入通川区、达县、大竹、渠县、开江、宣汉、万源等地调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及各地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情况。调研组采取听、察、看、访、座谈等方式,把全市城市、乡镇、社区、街道、村落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的情况作了全面的了解,调研组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的成效鼓舞着、感染着、震撼着,一致认为: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推进有序、成效显著。但对调研中各地反映和发现的问题,如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设施滞后,财政投入不足,乡镇严重负债,群众参与度不高,机制不健全,反弹现象突出等问题,深表忧虑和关注。并积极呼吁:

(一)建立完善教育引导机制。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公开曝光陋习和不文明的现象。广泛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和文明村社、社区、单位、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城乡居民转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二)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城乡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强化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责任意识和一把手工程,亲自抓、负总责意识。严格实行挂包联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人负责。

(三)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治理经费保障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争取中央投资、地方自筹、银行借贷、社会筹集等方式,解决城乡环境治理资金,并把各地经费的投入作为治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健全完善队伍建设机制。各地要采取措施抓好管理、技术、日常维护保洁三支队伍建设。将三支队伍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齐配强管理和执法队伍,科学测算保洁力量,使清洁化纳入常态化管理。

(五)健全完善督查暗访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督查和暗访队伍,创新督查和暗访办法,坚持媒体曝光和点评相结合、曝光和回访相结合、曝光和问责相结合,强化社会综合监督作用。

   (六)健全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和目标考核档案,强化效能问责,严格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治理工作运协调、步入常态、富有成效,明确各地治理办为政府正式工作组成部门,以便强力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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