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高度关注粮油流通中的问题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6月04日 文章点击数:4864
应高度关注粮油流通中的问题
民建达州市委反映: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为了解决农民出售粮油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组织实施了最低保护价托市收购、中央临时储备收购,缓解了农民销售粮油的一些困难,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但据调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最低价粮油收购政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大多数农民没有真正享受到国家这一惠农政策所带来的好处。主要原因:一是粮油收购主渠道企业运转非常困难。由于国家粮改政策的实施,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绝大部分无法运转,缺乏执行国家政策的操作主体;二是企业收购资金缺乏,贷款主体偏远,手续复杂,支付难度加大;三是执行国家政策的主体层次过高;四是企业粮食收购费用不能足额到位;五是多部门联合执法难于落实;六是个别粮食收购企业的账务与实际数量不实,有造假、空转等现象发生。为此建议:
一、重视粮油收购企业的建设步伐。要以县级为单位,合理规划布局收购网点;加快对破旧仓储设施设备的改造与维修;加大新的仓储设施设备的建设步伐,增加地方储备粮油。
二、落实粮油收购企业的各种费用。要简化手续,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和使用率,特别是要解决好企业贷款难问题;同时要督促有关部门将收购费用足额拨付到收购企业。
三、完善粮油收购的便民措施。一是要加大国家政策宣传力度,要让老百姓清楚哪里可以卖粮,卖高价粮;二是要组织有收购资格和能力的企业开展进乡进村进户收购,或以集体名义组织统一收取再统一上交,以方便老百姓售粮;三是工商、税务、交通、粮食等部门对收购农民粮食的企业、合作社或有关组织要提供方便,严惩在粮油收购期间进行的各种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发生。
四、加大联合执法与督促检查力度。省、市、县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对粮油收购的有关问题进行执法检查,落实有关责任,严厉惩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