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政协为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支招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7月21日 文章点击数:6537
大竹县政协为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支招
近年来,农村乡村公路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行路难的问题。但是,随着农村公路的快速延伸,公路养护管理方面暴露出许多问题。近日,大竹县政协政协委员专题调研,农村公路管养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四无四难”:
(一)管理无主体,有效管理难到位。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中,县道基本纳入交通部门管养范围,基本上实行“条块结合,以县为主”; 村道公路的管养,在2009年制定了《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竹府办[2009]70),养护主体由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进行养护管理。由于乡道公路和断头公路至今没有明确定义、管理主体不明确,公路失管很快就损坏严重,致使公路的使用寿命大为降低。
(二) 经费无着落,养护资金难筹措。县、乡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基本没有专门预算,加上相当部分村级经济状况较差,在化解乡村债务情况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筹集变得更加困难,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得不到保障,村级公路的养护管理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三)养护无标准,养护工作难考核。乡村公路建设时为了节约资金和土地,采取因路制宜,设计技术标准比较低,上山下岭、爬坡过河,养护线路长、难度大,完全靠人工作业,养护工作很难考核。
(四)人员无要求,养护质量难保证。对乡村公路的管养,由于受地理、条件、人居等因素限制,大部分采取以村为单位养护。调研中发现已修建好的乡村公路,根本没有组建养护队伍,更谈不上养护质量。
委员们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建议:
(一)确定主体,依法加强养护管理。为调动和发挥村级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可以村为单位开展自治,聘请养路工和部分老党员、老干部担任义务护路员,所有村民都有对危害路产路权进行举报的义务,加大对路政工作的宣传,全民参与养护;要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把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纳入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
(二)多方协调,积极筹措养护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道路管护资金筹集机制,实行财政拨一点、群众集一点,单位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四个一点” 的办法,解决乡村公路管护资金。同时,充分用好用活“一事一议”,采取筹资和以劳折资的办法,充分发动群众参与。
(三)强化监督,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县委、县政府要将乡村公路管养工作开展经常性地检查考评。组织有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参加的专门督查小组,每年开展2-3次督查评比。适时召开现场会,现场观摩,表彰奖励,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建议交通部门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乡村公路养护情况开展视察督察活动,以促进乡村公路养护工作。县交通局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全县乡村公路养护情况,以便开展通报评比,促进养护工作。
(四)加强培训,建立专业养护队伍。由于绝大多数乡镇都没有固定的管养机构和专业养护人员,无论技术还是设备都无法承担农村公路的管养任务,养护质量难以保障。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公路管理所的作用,明确分管领导,组成工作班子,确定乡村公路养护人员,专抓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可以解决部分家在农村的“4050”人员就地安置,负责其境内的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县交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加强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