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级领导中设置法治辅导员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7月30日 文章点击数:3276
关于在校级领导中设置法治辅导员开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建议
通川区政协反映:
近年来,由于受网络的影响,许多未成年人盲目模仿网络世界中的暴力情节,打打杀杀,不顾后果,加之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而且偏向大案要案,给社会、家庭和未成年人本身带来极大的危害。经走访了解,学校和未成年人学生都非常期盼社会对该问题的关注,特别是学生,希望学校给予他们更多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对此建议:
一是在学校校级领导中设置法治辅导员,由公安机关负责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二是在学校开办法治宣传栏,开设法治教育课,营造遵纪守法氛围。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学校要带领班干部赴监狱实地参观,上法治课时由学生给学生谈感受,或者请在押犯到学校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引起广大未成年学生引以为戒,增强法治观念。
四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要将有关案例资料传送给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局再传送给各个学校法治辅导员以真实案例教育未成年学生,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