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宗教工作的规范管理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8月25日 文章点击数:3123
切实做好宗教工作的规范管理
开江县政协建议:
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必须清除邪教。因此,来自宗教界政协委员倡议,信教群众必须坚持“三自”原则,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开创和谐稳定新局面;在信仰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与各地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友好交往活动。但同时,要警惕和反对外国宗教敌对势力干涉我国宗教的内部事务和操纵我国宗教的图谋。为此建议:
一要提高传道事奉和管理素质。加强宗教信徒的政策法规组织学习和教仪培训,提高教员素质,成为守法模范教员。同时,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不信教群众的工作,尊重支持受教群众的权益。
二要扭转非法传道的混乱局势。据部份信教群众的反映,目前,在城镇和边远农村出现非法传教人员,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影响极坏。建议根据《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采取强力措施,加大规范管理。
1.排出非法传道,扭转信众归位认识,持守信仰的本质和目标,引领他们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信教道路。以免信教群众陷入谜雾之中,走向异端邪门歪道,以至于背叛自己的纯正信仰。
2.政府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各乡镇及村委干部采取实施调查与动员工作,使信教群众登记入册接受规范管理,从而得到合法信仰,进行有序教导教养。
3.力争培育合格传道员,深入到乡镇、村信徒中间去做切实的传讲工作,使他们洗清雾毒,打开眼界,远观社会,加深认识宗教信仰的本质,成为真正健康快乐的信仰生活。
4.需要在信众密集的区域境内建立合法聚会点,成为信众的合法场所,便于信众们受教生活。
5.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让信徒认识宗教信仰的未来,为和谐、稳定、团结作出有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