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政协召开委派民主监督员动员大会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8月30日 文章点击数:2580
宣汉县政协召开委派民主监督员动员大会
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协宣汉县委员会关于建立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的通知》。通知从民主监督的指导思想、选派原则、选派形式、监督内容、履职方式、考核机制、工作要求等七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副主席张佳丽对民主监督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海洋要求政府各部门和窗口行业单位,一要摆正位置,提高认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二要大力支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各单位和部门要尽最大可能提供必要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保障民主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三要虚心接受,认真对待,充分运用监督成果,切实推进本部门工作廉洁、高效运行。
县政协主席张正迪在讲话中指出,县政协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纪执法部门和移动公司等窗口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是县政协积极探索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对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提高工作效能,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张主席希望,各被监督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的立场,积极为民主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虚心听取民主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采纳民主监督员的监督成果,切实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健康高效运行。同时,张主席要求县政协办公室要不断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民主监督员的日常管理,搞好服务,为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提供保障。
为切实有效地发挥好民主监督员作用,他要求民主监督员一要加强学习,“能”监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尽快熟悉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知识及行政程序,多途径地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二要实事求是,“会”监督。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监督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敢于大胆指出问题,批评不足,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用好手中的民主监督权,使民主监督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三要坚持原则,“善”监督。要端正心态、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做到“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四要公正廉明,“敢”监督。要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强烈责任感,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职能,真正做到监督而非监管,参与而不干预,善言而不讳言,使被监督单位真正感到政协民主监督员是工作中不可缺少的“诤友”。
会上,民主监督员代表、被监督单位代表先后作了表态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