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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亟待加强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4月27日 文章点击数:6311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亟待加强

万源市政协反映:

近期万源市政协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当前部分乡镇在林政管理工作中有所松懈,滥伐林木现象有所抬头一是部分乡镇未长期坚持林政管理工作,监管工作不到位,反弹现象严重,如万源市的石人、长石、赵塘、沙滩、青花、罐坝、罗文、花楼、井溪等乡镇滥伐林木现象比较突出;二是灾后重建和新村建设任务重,需一定数量的木材,一些不法商贩乘机乱砍滥伐;三是农民自用材计划下达晚,未批先砍与集中砍伐现象突出;当地村社干部参与木材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如:万源市石人乡四村三社社长蔡登明,已被依法刑拘),个别乡镇领导不重视,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五是规模较大的木材加工厂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存在收购非法木材的现象;六是煤窑用材的刚性需求量大,煤炭企业非法采集和收购木材现象时有发生。特建议:

1从林木采伐源头抓起,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乱砍滥伐林木重点乡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出症结,抓出典型,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有关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紧急会议,强化责任,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票否决制”制度。

2对规模以上木材加工厂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暂停办理原木运输手续。

3进一步加强市、乡、村、社四级联动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开展林地征占用执法检查,继续坚持巡山护林和村民轮流值班制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4进一步强化林政执法队伍内部管理,选派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敢于逗硬执法人员到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和木材检查站工作,定期不定期加强在岗交流,公正严格执法。

5对临时检查点要延长检查时间,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管理,基本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覆盖。林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通往林区市(县)、乡道木材运输流动检查。

6为了林业产业发展和保护林农的需要,保证社会刚性用材的需要,如:农民生产生活用材、煤矿用材、灾后重建和新村建设等,对林木采伐(集)实行堵输结合,限下达一定指标,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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