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达陕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12月23日 文章点击数:5332
加快推进达陕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协农业委员会反映:
达陕高速公路开工以来,工程整体进展顺利。但是达陕路全线工点多、战线长、涉及面广,征地拆迁和地方协调的任务十分艰巨。近期在组织省、市政协委员实地视察中发现:
一是宣汉县普光镇渔种站搬迁迟缓。D14合同段宣汉县普光镇渔种站,达陕高速公路横穿该企业,路基占用该企业用以培育鱼苗的两池塘。其单位和职工要求达陕高速公路对该企业实施整体搬迁和赔偿,包括该企业未被占用土地、道路、厂房、职工宿舍及所有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社保等费用。虽经各级政府多次协调、解释,该企业及职工的赔偿要求无法得到满足,该企业职工曾于今年9月30日至
二是罗江收费站拆迁户至今未搬迁。达陕高速公路17合同段途经通川区境内罗江、魏兴两镇约4公里,原罗江收费站出口连接线达陕高速公路红线内涉及洞巴村4、5社3户拆迁户。为了解决拆迁户租房困难问题,达陕指挥部将罗江收费站办公房作为过渡安置房给拆迁户暂时居住。经多次协调,该部分拆迁户仍然不搬离原收费站,严重影响到此处左幅桥梁吊装施工和路基段的施工,拖延正常的施工工期。
三是施工单位难以取得碎石料场开采权。路面施工单位进场以来,积极向有关部门申办路面用碎石料场开采证,达陕公司也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但根据国土部门按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要求,必须对碎石料场进行招拍挂。由于招拍挂程序复杂、历时较长,加之碎石质量和数量将难以达到施工要求,且碎石价格也将难以控制,与目前的达陕路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相冲突,直接影响工程进展。特建议:
一、地方政府政府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妥善处理渔种站搬迁等相关问题,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顺利进行。
二、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尽快做好拆迁户的搬迁工作,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三、根据四川省2006年七厅委局《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地材料场管理的通知》(川交发[2006]70号)文件,要对达陕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单位碎石料场的开采权给予支持和协调,准许路面施工单位经过协议等方式取得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