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政协实行结对帮扶农村乡、村制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12月29日 文章点击数:2222
大竹县政协实行结对帮扶农村乡、村制度
近日,大竹县政协领导带领政协机关各委室主任到大竹县人和乡,深入各村及产业化基地调查,拉开了结对帮扶人和乡及1个社区、7个村的序幕。
大竹县政协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精神,根据县政协建设“创新政协、务实政协”的工作思路,决定实行结对帮扶农村乡、村制度。
制度详细规定了结对帮扶乡的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帮扶乡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做好十二五发展规划,协助完成全乡重点工作,在项目馐、招商引资、技术、信息等多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二是定期到现场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制度规定了结队帮扶村的工作职责,一是抓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农村干群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二是帮助发展生产。以调整产业结构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指导帮扶村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项目,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帮扶指导。三是帮助改变村容村貌。指导帮扶村制定村庄建设规划,稳定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四是促进村社和谐。引导帮扶村建立完善的“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指导帮扶村加强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形成科学文明新风尚。
制度规定了结对帮扶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结对帮扶乡、村的发展需要,制订详实的结对帮扶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使结对帮扶村产业得到新发展,村容村貌得到新改观,管理制度有新完善,社会风气有新变化,加快实现强乡富民的目标。制度还规定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袁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