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政协调研全县矿产资源出入境税收征管情况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3月24日 文章点击数:3115
宣汉县政协
调研全县矿产资源出入境税收征管情况
近日,宣汉县政协主席张正迪带领县政协相关委室负责人及部分政协委员前往该县国税局,专题调研全县矿产资源出入境税收征管情况。
座谈会上,宣汉县国税局负责人介绍了全县矿产资源税收情况,并着重就宣汉县38个煤矿生产经营、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分析。煤炭税收是宣汉县国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2010年产煤206万吨,实现国地税收入2.55亿元,为地方创造财政收入近亿元。但由于宣汉县煤炭行业存在着多户一照、申报不实等因素,还存在税收流失现象,也给征管工作增加了难度。近年来,宣汉县国税局和地税局针对该县煤炭税收流失的问题,从实施预警管理、强化源头管理入手,创新征管手段,加大入库力度,从一定程度上堵塞了煤炭资源税收流失漏洞。
“宣汉县煤炭资源出入境税收管理可以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实行“政府主导、核准产量、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专业稽查”的管理模式……”宣汉县政协委员、县地税局副局长胡守政结合近期外出学习考察谈了体会。宣汉县政协委员、县煤监局副局长杨光辉积极建言:“在解决办法上,我建议采取设杆征收、查账据实征收或者电子监控征收等办法。”宣汉县政府办负责人就宜宾市兴文县征收煤炭资源税收的做法作了介绍。随后,该县安监局、县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就如何抓好宣汉县的矿产品税费征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学习借鉴宜宾市兴文县成立“统征办”的做法,加快启动工作,促进宣汉县煤炭生产行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宣汉县政协主席张正迪在会上讲了话。他对县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在宣汉县矿产品资源税收管理上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张主席说,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并作了相应的工作安排。县政协开展的此次专题调研也是围绕中心,给力献策。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宣汉县矿产品税收管理工作,尽最大力量杜绝资源税收的流失,张主席要求,一要依法征收、强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强化监管,做到依法征管,确保公平、公开,促使煤炭生产企业依法、安全生产经营,促进宣汉县煤炭资源可持续利用。二要学习经验、创新举措。相关部门可以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宣汉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不断创新管理措施,加强宣汉县矿产品的税收征管。三要整合资源,合署监管。可以探索电子监控管理模式,积极地与全县货运车超载超限治理监测站整合管理资源,节约管理成本。最后,张主席要求县政协办公室尽快归纳整理意见建议,形成《咨政参考》报送党政提供决策参考。
宣汉县政协副主席张佳丽,党组成员陈尧,副主席李德顺,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