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贫困村建设应坚持“五个新突破”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3月29日 文章点击数:6211
加快推进贫困村建设应坚持“五个新突破”
大竹县政协反映:
“农村十年扶贫开发规划工作”自2002年实施以来,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贫困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贫困基数依然庞大,农民增收难度较大,自然灾害致贫严重,扶贫资金十分紧缺。为此建议:
1、应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要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和资金来源,在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邀请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搞好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要突出抓好路、水、电、广播电视、通讯、卫生、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着重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饮水难、用电难、看病难、上学难的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把项目建成“民心工程”,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为贫困地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2、应在培育支柱产业上实现新突破。要根据贫困村种养业习惯、土质和气候条件,坚持“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原则,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搞好林地、荒山荒坡的利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规划一些短、平、快的种养业项目。同时,农业、畜牧、林业等涉农部门技术人员要深入贫困村提供技术指导,在“特”字上做文章,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精,最大限度地促使农民增收。
3、应在劳务扶贫培训上实现新突破。劳务扶贫实施过程中要把好“三关”:一是对象确认关。应把建卡贫困户、省定贫困村的贫困农户或受灾“三无户”,年龄在18-45岁左右、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二是培训学习关。加强对培训基地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开设符合市场用工需求的专业培训,加强农民工外出务工法律维权知识培训;三是转移就业关。加强对培训基地的指导,了解掌握省内外农民工用工信息,采取“主动联系,校企合作,订单培训,跟踪服务”等方式,确保结业率100%、就业率90%以上。
4、应在社会扶贫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进一步加大部门帮扶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应继续执行部门对口帮扶贫困村和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坚持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并将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建议把企业参与对口帮扶纳入社会扶贫范畴,在完善政策机制上多做文章,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激发企业及企业家参与对口帮扶的自觉性。
5、应在扶贫资金投入上实现新突破。一是抢抓机遇,推进贫困村建设。要紧紧抓住全省81个老区县、川陕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秦巴地区三省、五市48个扶贫连片开发重点的机遇,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贫困村建设;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贫困村建设。市、县每年应继续安排一定规模财政资金,专门用于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三是严格考核,促进贫困村建设。建议把脱贫解困任务分解到各单位、乡镇,落实责任,尽早改变贫困村的落后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