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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大力度治理货运汽车大吨小标现象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4月01日 文章点击数:6894

 

应加大力度治理货运汽车大吨小标现象

 

宣汉县政协反映:

无论是在城乡公路上,还是在大街小巷,随处都可看到一辆辆足足可以装载20吨、30吨甚至50吨的货运汽车车厢上却醒目的标着0.44吨、0.99吨、1.99吨。货运汽车“大吨小标”问题已存在很多年了,但至今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对社会带来了极大危害:一是丧失了社会诚信;二是严重破坏了道路;三是造成了国家税费的流失;四是给道路运输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虽对“大吨小标”违规现象进行了专项治理,但效果不太明显。

宣汉县政协通过实地调研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分析,认为产生货运汽车“大吨小标”现象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车主逃避税费一方面,没有实施燃油税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前,按照核载量缴纳税费,货运汽车少标吨位就逃避不少税费,再加之目前除高速公路外的其他公路基本上没有实行计重收费,给少标吨位车主留下了偷逃过路费的空间。另一方面,新车上户时,职能部门虽按照厂家提供的参数核定载量办理行驶证。但部分驾驶员为逃避税费又办理了假行驶证,把核载数改成与车厢上标识的假数据一致,蒙蔽检查者来逃避税费。二是厂家自定参数。一些汽车生产厂家为扩大销售,抓住市场潜规则,采取非正常竞争手段,不按照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汽车公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主要是车辆车型的具体参数)执行,降低汽车实际装载量,甚至有的生产厂家还免费为新车搭配增高、加长货厢挡板。三是车辆上户不严车辆上户时,是按照国家技术参数,对车辆的整备质量、外廓尺寸、发动机型号、底盘号等公告参数进行复核检测。但实际上因这一关口把关不严,导致“超标”车辆入户上路。四是违规改装车辆。个别不法汽修厂按照车主的要求,对新车进行加高超长等违规改装,使其增大荷载量。货运汽车“大吨小标”现象从源头到运行上都存在一些弊端。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汽车运输市场秩序健康和社会公平。

1、把好车辆生产出口关国家发改委、经信、质监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货运汽车生产厂家的监管,严格执行车辆的“生产准入”制度。厂家在申请《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时,主管部门要严格包括“载质量利用系数”在内的车辆参数的技术监督,加大货运汽车出厂环节的质检力度,对违规产品采取经济处罚、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方式重处重罚。同时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源头加强控制。

2、严格车辆上户登记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告》参数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纳入农用车(不包含拖拉机)的上户登记也归并到车辆管理所管理,便于加强证件监管,防止部分驾驶员或车主将货运汽车以农用车进行上户。

3、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关要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审核、及时更正”的原则,加大力度治理货运车辆“大吨小标”问题。一是相关部门要集中开展“大吨小标”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新标准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出台规定,督促生产企业对已出厂的违规车辆重新核载。车辆管理所对在用的“大吨小标”车辆档案重新审核上户、办理行驶证。三是扩大计重收费范围。对所有收费公路实行计重收费,杜绝偷逃过路费现象。四是部门间加强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违规改装车辆的汽修厂的检查,发现一起,重处重罚。物价部门要对运输价格进行监管,确保运输秩序正常。公安、路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货运车上路巡检,严防“大吨小标”货运车辆违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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