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园地 当前位置:首页>>自身建设 >>学习园地>>正文

张正迪:试行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4月02日 文章点击数:13637

               试行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宣汉县政协主席  张正迪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民主监督工作,各地政协都在不断探索与实践。试行委派民主监督员制度,是宣汉县政协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民主监督工作的一次实践,有效地拓展了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域,增强了政协民主监督的活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要做法

过去,相关单位聘请县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检察员、审计员等,事先较少与县政协联系,政协对开展活动的情况也不甚了解。监督工作常常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为改变这种状况,宣汉县政协改变过去“部门聘任”的惯例,进行“政协委派”制度的探索,把委员“个人监督”提升为了政协“组织监督”。

(一)领导重视,组建队伍。一项工作要有组织、有领导、有队伍,才能推动工作的开展。一是县政协主席会议把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由一名副主席分管,并明确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抓落实。二是严格按照“政治素质硬、监督能力高、参与意识强”的标准,292名政协委员中挑选了87名作为民主监督员,经主席会议审议后颁发聘书,每3人一组统一派驻县法院等29个县级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单位。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培训工作,要求其由“外行看热闹”到“内行会监督”。三是召开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年初部署工作,向派驻单位和民主监督员提出工作要求。年终听取汇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弥补不足,推动工作开展。

(二)建立机制,规范运作。一是县政协及时出台了《关于建立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的通知》,对民主监督员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权利义务、选派程序和民主监督形式以及派驻单位的相应任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健全工作对接制度。派驻单位制定了工作对接、例会、活动等联系工作制度和汇报、反馈制度。他们不仅定期向民主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还做到向县政协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结。三是建立了信息反馈制度。民主监督员小组可以随时向县政协汇报工作情况。政协通过梳理形成《民主监督建议书》郑重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作出答复,并对民主监督建议书办理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体现了民主监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三)互动协作,有序开展。各派驻单位积极配合支持民主监督员工作,及时制定了工作、会议、活动等联系制度,并明确了联系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具体工作。基本做到了主动向民主监督员通报全局性工作安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廉政建设等重要工作。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有关活动,提供本行业、本单位的相关资料,为民主监督员知情问政、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定期听取和处理民主监督员的情况反映,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与县政协保持正常联系,适时报告民主监督员的工作情况。

    二、主要成效

一年多的实践表明,通过政协组织对民主监督员的统一聘任、集中委派,这一做法有利于民主监督员与派驻单位近距离接触,深入了解派驻单位工作情况,客观反映人民群众对派驻单位的诉求,实现了民主监督工作“三变”。

(一)变被动为主动。以往,相关部门或单位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政协对其监督情况并不完全清楚。现在,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带有工作任务和组织刚性,民主监督员到派驻单位开展工作是他们的职责和权利。所以,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就会更加自觉、主动。去年民主监督员向派驻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60余条,较好地履行了民主监督职能。委派到县环保局的民主监督员重点对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转办服务、网上会审函审和“一站式”服务进行监督,提出了建议。环保局积极整改不足,派出2名工作人员留守窗口,局领导定期和不定期现场办公。

(二)变务虚为务实。过去,监督员由聘请单位邀请监督,政协委员怕说、不愿说,提意见建议也就泛泛而谈。实行委派之后,民主监督员有了底气,工作充满锐气,敢说、愿说的也多了。他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委派到县城管办的民主监督员穿街走巷调查研究,提出了“城市广告牌设置不规范、加大对“牛皮癣”的治理力度”等6条建议。城管办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迅速开展了规范广告牌和清洗 “牛皮癣”的专项整治活动,县城多了一份整洁与靓丽。

(三)变随意为规范。以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没有统一的制度,称谓五花八门,监督内容不具体,开展活动比较随意,监督效果很一般。实行统一委派后,政协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了民主监督员和派驻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派驻单位制定了对接制度加以落实,大多数派驻单位还采取“召开一个专题会议、确定一个联系机构、建立一项工作制度、强化一个督查考核”四个一方式具体落实。各监督小组也相应细化一些工作程序。如派驻司法局的监督小组,制定了“三个一”工作模式,即每季度至少到派驻单位走访一次;每半年至少要列席一次派驻单位的局务会议,听取局工作安排和有关情况介绍;一年至少开展一次民意调研活动,并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反馈调研工作情况,切实做到有制度、有沟通、有落实。整个民主监督工作遵循着制度来运行,减少了随意性,走向了规范化。

    三、探索发展

实行委派民主监督员制度,是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的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借鉴。我们的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怎样才能做得更好,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逐步规范成型。

(一)要争取党政支持,增强刚性约束。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一方面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具有政党性、层次高、视野宽、影响大等特点,积极为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另一方面,各级政协组织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确保监督意见落实有力。一是可以由党委出台文件,向执法机关、政府部门和窗口行业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明确民主监督员的职责和任务;二是党委要对各单位各部门接受民主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三是党政要重视民主监督员监督成果的转化,并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对单位行风建设考核和民主测评。

(二)要注重规范管理,建立机制保障。要积极探索民主监督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议全国政协统一制定《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监督员守则》和督查考核制度等文件,对民主监督员的产生程序和条件、权利与义务、培训与指导、工作制度与保障、评比与表彰等用制度形式加以规范。条件成熟时也可探索制定《民主监督法》,为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政协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召开民主监督员工作情况汇报会或经验交流会,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工作,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实践经验,提高工作质量,达到程序规范、职责明确、监督到位、效果明显。

(三)要强化素质建设,提升监督水平。政协组织一是要选派综合素质比较好,又兼顾其专业特长,能够胜任的政协委员作为民主监督员。二是要加强对民主监督员的教育,督促民主监督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监督本领,做到不说外行话,不当“门外汉”,确保监督有的放矢。三是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通过正规的途径向上级反映,不可随意散布,以免给部门正常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四是要建立民主监督员履职档案,加强与派驻单位和民主监督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并掌握民主监督员的履职情况,实行“能者保留、劣者淘汰”的动态管理,确保民主监督员队伍精干、高效。

版权所有:政协达州市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达州市市政中心西二楼
Tel:0818-2662617 2665643 E-mail:dzzxw@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IE6.0或更高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备案号:蜀ICP备0601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