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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政协确保行风监督员三权力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7月16日 文章点击数:3099

 

            大竹县政协确保行风监督员三权力

 

2011年,大竹县政协行风监督工作再添措施,要求被监督单位切实加强与监督员的协调配合,增进沟通理解,形成良性互动,确保行风监督员知情权、监督权和评议权。

一、主动沟通配合,确保行风监督员的知情权。被监督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为本系统行风监督员提供本单位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决策、决定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及时汇报单位在履行职能、完成任务、兑现社会承诺等相关工作,反映单位工作困难、问题和要求,主动邀请行风监督员参加单位的年度工作部署和各项重要活动,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让政协行风监督员能对被监督单位各项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确保行风监督员的知情权。

二、加强公开透明,保障行风监督员的监督权。被监督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纪律约束等方面的公开机制,对机关的工作流程、动态、机构服务质量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更新,保障行风监督员行使监督权利。

三、增进理解互信,尊重行风监督员的评议权。被监督单位要在开展民主评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理回复提案建议等一系列工作中,充分考虑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行风监督员反应的社情民意认真进行办理落实,并及时予以答复反馈,尊重行风监督员的评议权。(郝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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