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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失独群体养老保障机制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9月24日 文章点击数:2439

 

构建失独群体养老保障机制的建议

 

大竹县政协反映:

    随着失独家庭问题的逐渐凸显,失独者成为亟待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最弱势、最特殊的对象。据了解,我国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个,每年新增7.6万个。以大竹县为例,“失独”家庭也呈日益增多趋势,目前全县有失独家庭706个,49岁以上的659个,49岁以下的47,扶助金按350元/月一个家庭一次性给予一万元补助解决好失独群体养老服务保障问题,是推进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可回避的内容,更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建议:

1.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政府应适当提高给予失独家庭阶梯性一次性经济抚恤和特别扶助金。如陕西省对农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城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北京市全额资助失独父母购买养老及意外保险。失独家庭可以参照同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的分散供养保障标准,发放供养金。如江西省东部抚州市东乡县就将户籍在农村,年满60岁没有儿女的对象作为“五保”老人供养。推行养老服务补贴金制度。重点向失独等特殊群体倾斜,对失独家庭放宽补贴条件,提高补贴档次。建立慈善“失独基金”平台,吸纳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对失独者的资助。

2.建立政策保障机制。有经济能力的高龄失独老人进入收费性民办养老机构,但却没有赡养人担保签字,相关部门应建立“失独”法定监护制度,明确计生部门作为失独老人法定监护人;中低收入高龄失独老人进入机构养老,财政列支公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资金;鼓励享受养护的失独老人将自有房产交由公办福利机构管理,产生收益作为养护基金;低龄失独老人集中养老缺乏可依托的社会组织来营造共同家园。

3.建立长期照顾机制。加快建立照顾管理中心,主要做好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资格审定、照顾计划拟订、监管服务品质以及定期复评等工作,中心配备社工、医学、护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人才,建立失独老人档案信息,对每位需要照顾者实行一对一式个案管理,整合政府和社会的养老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社区内建设家庭式服务平台,要整合社区居家、日间照料等服务资源,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度晚年。

4.推动异地互动养老模式。异地互动养老模式让失独老人远离故居,共同生活在多彩的精神关怀的氛围中,享受更加专业的服务,走出精神痛苦循环圈;有经济能力较强的失独老人每年可以在全国几个不同城市的“连锁养老机构”中享受养老服务,既节省费用,又实现走遍祖国大好河山的梦想,让老年人在游山玩水之余,到处都有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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