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灾难救援救助相关问题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7月30日 文章点击数:9946
关于对灾难救援救助相关问题的建议
达县政协主席 哈文华
灾难救援救助是人类发展不可避免的一门必修课,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助力器。从对“5.12”汶川特大地震抗灾工作的考察和本人多次参与救灾救助工作的实践来看,应当把灾难救援救助这一课程,当成经济工作和国家行政体系运行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起一个系统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做到灾难来临时,救援科学有序、有条不紊;救助过程中,群众感恩、褒贬分明;抗灾救灾后,精神长存,美德传承。
一、 灾难救援要专业化、职能化
抗击灾害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自然灾难发生以后,必须使受困的人尽快脱离险境,使受伤的人尽快得到医治。而当一个地区遭受自然灾害后,其人员伤亡巨大,道路毁坏严重、通讯陷于中断,卫生设施、药品严重不足,给救灾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和技术考验。
从现实看,我们的救灾工作都是行政命令,尽管有各类专业队伍突击,但更多的是部队、基层民兵、公安干警、志愿者、各级干部作为主力军在冲锋陷阵。而作为非专业队伍人员,救灾技术落后、专业素质差、装备缺乏,从而造成救灾就是打“肉博战”、“人海战”,甚至产生人多而无技术或无装备无法参与救灾的局面,使救灾人员束手无策,力不从心,望灾兴叹,望伤痛苦,望难无助,到了现场不如远离现场。由此导致再英明的决策也无法快速、全面、完美地执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自然无法避免。
面对难题,必须深知:灾难救助,不是临时性,而是永恒性,必须建立专业队伍。一是队伍要专业。救灾如打仗,必须在相关部队或者国家某个部门、或者以省、市为单位,安排几百人几十人不等,建立专门的救灾队伍,保证这支队伍能够在灾难发生第一时间快速启动,并保证机制完整、快速运转。二是素质要全面。兵贵精而不贵多,必须对人员进行强化训练,针对各种不同的灾难,掌握各种不同的救难本领,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要研究并编制一套广大群众能快速掌握、快速运用的救难技能,以便能现场演练、群众能现场学会,提升救难的速度和质量,防止“救人的少、看救的多”的情况发生。三是装备要精良。要全面配备抢险救灾的交通设备、运输设备、通讯设备、救人设备、医疗设备等等,防止“无法进入灾区、无法传达指令、无法救助伤员、无法排除险情”的现象发生,做到及时抢险、专业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灾难救助要政策化、法律化
灾难救助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统一的救助标准、方法、模式,以致于各地的灾后重建模式,各种灾害的补偿方式,各有差异,各有千秋,没有统一标准可循,没有统一政策可依。特别是个别受灾群众把帮灾当作赔灾,漫天要价,地方政府为了息事宁人,只好做出让步,致使其他受灾群众心理不平衡,不可避免地出现同一地方的受灾群众在灾难救助政策上的不平等。对此,为了保证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一是要制定法律法规。必须制定救助的法律和政策,对救灾物资的接收、灾情数据统计、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过渡安置、危险区域内的强制拆迁及补贴建房等进行明文规定;对救助步骤、方法、标准作出硬性规定;对各种灾害的救灾安置资金统一标准,有效避免干群矛盾的产生和个别受灾群众的无理上访。二是严格执行政策。在救助中,往往因工作人员不严格执行政策和标准,导致分配不公、群众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救助人员必须在执行政策中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不能优亲厚友,不能“闹而优则利”。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者。当前,救助工作中流行一句话叫做“吵夜的孩子多吃奶”,而一些部门为了止住吵闹,就无限迁就,结果导致了个别人员得寸进尺。稍不满意,就极端行事,使政府救助的好事演化成社会矛盾,以致造成社会不稳定。对这类行为和现象,要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对于借“灾”借“难”滋事,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违法者,要毫不手软,坚决打击。从而,教育和引导群众要合法救助、公平救助,保证救助面前人人平等。
三、应急奖惩要严明化、制度化
在危难时刻最能检验一个人的品行,也更能检验出一名党员干部的真实作风。灾难也是一种考察干部的方式,灾难救援是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的试金石,能充分检验出党员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能考察出党员干部是否将群众的利益摆到了高于一切的位置。在汶川大地震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四川省从抗震救灾一线提拔了1000多名党员干部,也破格提拔了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部分优秀干部。这是对这些党员干部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激励。但在一些地方也有在应急救援救助中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的干部迟迟未能得到提拔重用的情况,所做出的贡献没能得到组织的充分肯定。对那些在救灾中表现不积极、临阵退却、失职、渎职的人员惩处力度不够的情况也时有存在。对此,为了激励先进、树立正气,必须做到奖罚分明。一是建立提前介入机制。事后考评,往往是“凭感觉、凭感情、凭印象”来判断,容易失公平、失公正。因此,应将考评植入救难救助全过程。即灾难救援救助工作一开始,相应的考核考察工作就及时启动,实时现场对每个参战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察看和考核,让投机者无机可投,让不良行为无处藏身。二是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对救难救助人员的工作情况分类分项计分,量化指标,确保考核的准确无误。三是大力奖励先进人物。把救难救助中发挥了先锋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的提拔使用,作为一种机制,作为一种制度加以规范和明确,依法任用救灾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对一时不能提拔任用的,要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重奖,以弘扬正气。四是严惩工作不力者。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激发革命英雄主义,才能更多、更广泛地树立社会正气,才能让邪气受到严厉打击,才能做到奖惩分明。
四、感恩教育要常态化、社会化
在灾区,我们时而能见到个别受灾群众看着救助人员忙碌奔波而自己却在悠闲地打麻将;我们偶尔也能听到极个别灾民吃“肉”骂“娘”的话语;我们还能感受到一些受难人员知恩、感恩、报恩意识淡薄,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对此,我们必须强化感恩教育,让广大受灾群众能知恩、感恩、报恩。一是开展 “与党同心、永远爱党”教育。组织宣讲团深入灾区开展巡回讲座,大力推动感恩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大力宣讲救灾救助中党的优惠政策、党的殷切关怀,让受灾群众感受党的伟大和温暖,永远感恩党、爱戴党、拥护党。二是开展 “感恩功臣、关爱他人”教育。要通过电视或演讲的形式,大力宣讲救难救助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让受灾群众永远铭记英勇施救的英雄,永远铭记可歌可泣的救难壮举,引导受灾群众珍惜生命、珍爱人生、关心别人。三是开展 “感恩社会、甘于奉献”教育。在受灾群众中大力宣传全社会参与救难救助活动的伟大精神,大力宣传全社会为灾区捐助的动人行为,让受灾群众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和社会的关怀,从而树立顾全大局、回馈社会、乐于奉献的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