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四区”建设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7月30日 文章点击数:6388
关于加强农业“四区”建设的建议
开江县政协 姚国文
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园区、现代畜牧业养殖小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农业“四区”建设工作思路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人民群众开始受益,整个工作初见成效。但是,由于实施时间不长,客观上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通过调研,针对农业“四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提出一点浅见。
一、农业“四区”建设的初步成效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农业“四区”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以“三村建设”为载体,加速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全市共投入建设资金16亿元,启动7个新农村示范片区,覆盖48个乡镇、175个村、38万多人。在产业培育、民居打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园区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上都取得较好效果。
二、农业“四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区起点较低。群众的主体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部分群众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部门的事,与他们关系不大,上面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示范村建设结束,新农村建设也结束,没有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建设标准较低,产业发展不足。不少地方把刷墙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把培育主导产业、建设增收致富骨干项目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群众生产生活变化不大,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不够明显;龙头企业参与不够,带动力不强。即使有的龙头企业参与了,也因规模较小、自身实力有限和没有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特别是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没有真正调动起来。
(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园区发展缓慢。科技含量不高,规模不大,效益不明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园区发展历程较短,产业发展单一,缺乏比较优势;投入不足,进展较慢;机制不活,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多,已组建的合作社在组织生产、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方面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现代畜牧业养殖小区规模效益不高。一是总体规模偏小,涵盖农户少。二是标准程度不高,养殖效益偏低。从总体来看,受各种因素制约,完全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标准化要求建设的养殖小区不多,养殖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利益联结机制未完全形成,生产方式转变还需进一步提高。目前畜禽养殖小区分工不明显,重复建设等现象比较突出,大多小区未完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小区组织松散,小区内养殖户单打独斗现象存在明显。四是建设资金匮乏,市场风险难以规避。建设标准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养殖业投资大、周期长,加之近年畜禽产品市场波动幅度较大、风险大,养殖业主在标准化建设和改造上投资意愿不强。同时,金融部门支持小,融资渠道窄,资金瓶颈难以突破,难以大规模投入。
(四)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入驻率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普遍存在着初加工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相当部份产品品种、包装等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竞争能力较弱。加之企业产业链短,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开工不足,有能力进驻加工集中区的企业为数不多。
三、加强农业“四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现代农业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方式基础上的开放式循环农业。加大农业“四区”建设力度,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农业科技创新和组织创新为支撑,全力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发展跃上新的台阶。
(一)坚持规划的科学性,突出特色优势产业。在总体规划和部署上,要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着力抓好成片整体推进,加快全市新农村建设步伐;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要广泛征求民意,立足县情、乡情、村情,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居风貌打造、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按照城郊型、平坝型、丘陵山区型的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做好科学规划。要突出规划的严肃性,保持规划的相对稳定,坚持按规划办事,按规划发展。围绕建设“川渝结合部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这个目标,按照“产业要选准、措施要得力、标准要科学、生产要规模”的要求,走“区域化布局、集约化发展、标准化生产、种养加、产供销、农科教”相结合的产业化发展之路,突出发展特色优势效益产业。
(二)坚持提升发展质量,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整合农业项目,加大政策优惠和金融支持扶持力度,做大做强现有龙头企业,并结合优势产业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特别是农产品营销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对农产品的加工吸纳能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以此为带动,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新型工业化、区域经济发展。
(三)坚持农村改革与发展,破解农业融资瓶颈。要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权地等有形资产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等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财产性资产纳入农业贷款担保范畴,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业农村要素资本流动。将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和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部分和涉农项目产业建设资金的一定比例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制定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营销大户、种养殖大户,提供财政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加大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等金融系统支农扶农的改革创新力度,把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金融扶持的重点。在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推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以及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农产品收购等方面的贷款需求,要加大投放力度,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和发放范围,并简化贷款手续、优惠贷款利率,确保及时到位。
(四)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构筑农业科技支撑体系。要从加强教育入手抓人才强村,办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点”、“专家大院”等,把广大农户培养成现代农业经营者;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选派科技服务队到村、科技特派员驻村;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财政安排一定的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积极探索大专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领办、创办专合组织(专业协会)的激励政策;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建立科技扶持奖励基金,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开发,组织就制约特色农产品开发的关键技术、工艺流程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技术攻关,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基地、上水平、创名牌,进一步提高开拓市场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