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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关注并大力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发展问题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7月30日 文章点击数:9209

 

       切实关注并大力解决

        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发展问题

市妇联

 

据调查,目前,我市有 45岁以下留守妇女约41万人,占同年龄段农村已婚妇女总数的33.7%,她们以小学初中文化为主,高中及以上文化仅占19.8%,其中,丈夫在省外务工的29.4万人,占71.7%有留守儿童约44.6,占儿童总数的33.2%,其中,双亲外出的22.7,占50.9%。在双亲外出的留守儿童中,随祖辈生活的13.9,寄宿学校的5万余,托亲友照顾的3.4,其余的无人看管、监护。近年来,虽然我市各级党政、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关注、关爱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学习上的困难,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留守妇女存在的问题。留守妇女承担着生产劳动、教育孩子、照料老人等责任,忍受着与丈夫长年两地分居的孤寂,承受着生理和心理等多方面的压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强度大。66.2%留守妇女认为当前生活的主要压力是“繁重的体力劳动”, 40%留守妇女认为目前的劳动强度和压力对自己来说“很重,难以承受”。二是精神负担重。38.2%的留守妇女认为丈夫不在家对孩子的影响很大,39.1%留守妇女每天感觉“十分疲惫空虚”,32.9%的留守妇女没有安全感,63.8%的留守妇女担心丈夫的健康,28%的留守妇女担心丈夫变心。三是情感空虚。近年来,农村留守妇女婚外情时有发生,有的还演变成纠纷和刑事案件,农村家庭离婚率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四是卫生保健意识差。留守妇女无暇或无经济能力顾及自己的身体,加之文化素质偏低,缺乏自我保健意识,卫生保健普遍较差。有28.5%的留守妇女在感觉身体不适的时候仍不会及时就医,坚持每年参加妇科检查的妇女基本没有。五是致富能力有待提高。留守妇女感到生产中最大的问题是缺乏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49.2%的留守妇女认为创业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创业目标和经济实力”,70%的留守妇女希望党委政府能够引进居家就业项目,使她们能够既照顾家庭又挣到钱。六是维权意识不强。85%的留守妇女对国家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多,很多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维权或怎么维权。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当前留守儿童的物质需求已得到基本满足,而心理问题、安全问题等正悄然成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中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量留守儿童存在心理问题。59.3%留守儿童缺乏亲情关爱,与父母交流有困难,与父母没什么感情;由于没有父母的正确教育引导,加上有些孩子总认为自己是留守儿童而显得自卑,34.4%的留守儿童有心事不愿意与他人交流,人格性格发展出现障碍,有时会因一点小事计较当真,在自我保护上容易出现过激行为。二是留守儿童安全缺乏保障。由于大多数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祖辈,年纪大,精力有限,对孩子的照顾,一般仅限于满足其温饱;而学校面对的是未成年人群体,管理工作量大面宽,难保没有疏漏,容易造成安全管理衔接上的“真空”,以致留守儿童被伤害事件时有发生。三是家庭教育成为盲区。一方面作为主要监护人的祖辈大都文化偏低、观念陈旧,难以与孩子交流沟通。另一方面打工父母多采取“金钱+放任”的方式补偿情感上的内疚,对孩子的行为习惯、伦理道德、法制教育关注较少。四是社会关爱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帮扶,主要通过爱心大使、爱心妈妈等结对活动,但关爱行为的具体化、日常化、长期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农村存在的留守妇女儿童问题是直接影响“三农”发展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严重问题,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关注,大力解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条件。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惠农政策,增设农民创业贷款项目,放宽限制,减化手续,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居家就业;适当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农民发展农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农民工探亲假制度。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农村城市化、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要求,农村留守妇女现象将在较长时间内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探索建立农民工探亲制度,消除留守妇女及家人与丈夫、亲人团聚的体制、机制障碍,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农村妇女健康保健长效机制。加快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扩大参保面,适当提高报销比例,让农民尤其是留守妇女得到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农村妇女免费健康普查制度,确保每两年普查一次。

四、充分发挥村级妇女组织在留守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村妇代会主任100%进村两委,合理提高其政治和经济待遇,使农村妇代会真正做到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凝聚力覆盖,成为“坚强阵地、温暖之家”,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建立农村妇女互助组织、推行农村留守家庭档案化管理等工作,担当起党和政府与这部分弱势群体联系的桥梁。

五、强化留守妇女维权意识。加强维权知识宣传培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和“12338”维权服务热线的宣传力度,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较为专业的心理疏导和法律指导。

六、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组织教育和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加大对本地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及成因的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学的心理介入和疏导措施;开展歌诵亲情、感恩生活、人格教育、安全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娱乐活动,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七、充分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投入力度,改善其办学条件、寄宿设施和容纳能力;充实农村教师队伍,确定专门教师负责留守学生工作,加强农村教师心理疏导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抓好农村幼儿园的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园条件。

八、引导农村家长强化家庭教育责任和义务。乡镇、村要抓住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黄金时节,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明确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学校要与留守儿童家长建立联系平台,通过电话、QQ群、博客等交流教育方法、沟通孩子的情况。

九、建立留守儿童社会关爱体系。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制,长抓不懈,抓出实效。二是提供政策支持。降低儿童入学的户籍、成绩、费用等门槛,让务工人员的孩子能够跟随父母外出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在继续面向社会招募爱心人士的同时,可由各地关工委牵头,发动退休干部、教师、职工等参与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农村文化设施投入,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和美德在农家等创建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宣扬传统美德,宣传家庭教育、创业发展、敬老爱亲等优秀典型,营造有利于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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