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政协视察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8月05日 文章点击数:2729
大竹县政协视察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近日,大竹县组织委员就该县实施基本药物工作进行专题视察。 该县共有县级医疗卫生单位6个、中心卫生院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37个、村卫生室384个。从2010年2月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全县50家基层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目录药物并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三家县级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等级配备使用了相应标准比例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走访中委员了解到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后还存在“以药养医机制仍存在、政府财政补偿机制不明确、药品品种减少、群众医疗负担增加、 村卫生室实行基药制度难度大”等问题。
为此委员建议:一是健全财政补偿机制,确保医改顺利推进。合理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方案,有效落实补偿政策,保持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营。积极稳妥地搞好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改革,保证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不因医改而降低,提高工作积极性,确保深化医药卫生改革顺利推进。 二是改善用药习惯,做到科学合理用药。加强对卫生院医务人员《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培训,让他们理解使用基本药物的意义,熟悉基本药物的性能,形成科学规范的用药观念,逐步建立适应基本药物制度的用药习惯。三是调整基本药物目录,满足基层临床需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可能将一些常用药、廉价药纳入目录,减少因缺医少药而让患者转院导致医药费用增加的现象,真正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理顺药品配送管理关系,保证药品供应及时。建议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对挂网基本药物中价格虚高的品种进行撤换,对价格倒挂的品种进行调整,加强对中标企业的统一管理,杜绝有药无市无配送现象,确保卫生院业务的正常开展。
(张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