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强化”确保提案件件有落实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8月29日 文章点击数:2791
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强化”确保提案件件有落实
笔者获悉,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接受民主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有效途径,“三强化”,确保提案件件有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该局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主任牵头办,相关部门配合办的办理工作机制。
二、强化办理措施。确定了“统一签收、分类办理、限时办结、跟踪回访”的办理原则。一是及时分解任务。办公室首先对收到的提案进行登记,归类,提出办理意见,经主要领导批示后,将提案分解到相关部门具体承办,明确了每一件提案的负责领导和专办人员,限定了办结时间,提出了办理要求。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提案交办后,局办公室每周收集一次办理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提案回复后,进行跟踪回访。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将办理工作以一定分值纳入对承办部门年度综合目标,斗硬奖惩。
三、强化办理质量。一是严格复函质量。对委员的答复文件,全面实行领导把关,即:承办人员起草、办公室主任修改、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确保了复函实事求是,言简意赅,格式规范的要求。二是狠抓提案落实。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都认真研究,予以落实;对客观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向委员做出了解释,得到委员谅解。三是加强沟通联系。采取电话征求意见,走出去或请进来与提案者面对面沟通,增强了承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满意度。
据悉,该局2011年承办的34件(主办26件、协办8件)政协提案,均于6月底前办复,按期办复率和委员满意率100%。主办的26件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12件,占46.2%,正在解决的11件,占42.3%,列入计划待条件成熟时解决的3件,占11.5%。(陈希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