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好农村卫生站着力改善农民就医条件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9月06日 文章点击数:4979
建设好农村卫生站着力改善农民就医条件
市政协委员陈其举、赵大兰和特邀委员张学阶反映:
村卫生站是县、乡(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基层组织,是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疾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和基本医疗的首诊场所,在农村卫生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据调查,近几年来,达州把建好办好村卫生站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实事项目,大力推进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村卫生站建设发展不平衡,阵地建设不规范,甚至挂虚名现象大有存在。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设好农村卫生站,着力改善农民就医条件,特建议:
1、农村卫生站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由于建设新农村与建设村卫生站,两者任务同宗,目标同向,因此要实行宣传发动同步、具体规划同步、组织操作同步、设施建设同步、指导督查同步、考核验收同步。
2、加大对村卫生站建设的资金投入。一是由于政府在村卫生室建设中起着主导和积极推动作用,因此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应加大对扶贫联系点的直接投入。二是要争取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来获取村卫生站建设经费;三要应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向村民募捐等形式来筹集资金。从而改善基层医疗环境,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3、加强村卫生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疗装备水平。按照统一标准、完善功能、充实内涵的要求,改善村卫生站基础设施条件,配备必要设备,加强人才培养,完善规章制度,使村卫生所的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操作规范化,规章制度统一化,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4、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站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的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需求。
5、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村卫生站从业人员要按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予以执业注册,并按卫生部门核定科目开展诊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