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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推行委派民主监督员制度  力求民主监督工作实效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10月18日 文章点击数:13885

 

达州推行委派民主监督员制度

力求民主监督工作实效

  

为了加强民主监督工作,达州市政协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向市级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要求,力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制定出台《政协达州市委员会关于委派市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从民主监督员的委派范围、基本条件、委派程序、主要职责、工作方式、服务管理六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管理办法》注重机制创新,注重工作实效,注重管理规范,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现“三变”,即:变被动为主动、变随意为规范、变务虚为求实。

二是建立主席会成员联系民主监督小组制度。市政协向28个市级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委派28个民主监督小组,84名民主监督员,由市政协主席会议直接领导,实行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民主监督小组制度,帮助、指导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三是集中委派民主监督员。1017日,市政协召开了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8个市级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委派出28个民主监督小组共计84名民主监督员。会上,市政协向民主监督员颁发了民主监督员证,民主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代表分别作了发言,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平及市政协副主席郑友清分别作了讲话。何平在讲话中要求被监督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主动配合监督小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积极为民主监督员智情明政、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端正态度,认真对待民主监督工作,虚心听取并积极采纳民主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民主监督员意见建议落实的考核力度。郑友清对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也对民主监督员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坚持基本原则,明晰监督重点,讲求监督艺术,及时反馈监督情况,扎实有效推进民主监督工作;二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认知能力,提升自身形象,以良好的素质和能力勇担民主监督职责,推动民主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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