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重从严治理超载车辆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11月11日 文章点击数:12616
关于从重从严治理超载车辆的建议
提案号: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248号
提案者:石胜勇等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提案内容:
近年来,我市积极加大公路交通工作管理及建设的投入,确保了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的正常需要。众所周知,公路的建设成本是非常高的,近几年来,政府用于公路建设的资金每年都在数亿元以上,正常情况下,这些公路的使用寿命本应在20年以上。但是,由于大型超载货车的通行,严重损坏了路面,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以达县“江-木”为例,在大修建设后不到4年时间后,现已损坏到将近报废的程度,实在让人心疼。
为什么超载车不能禁止呢?主要是检查和处理方式不合理,主管部门查扣超载车后一般是罚款放行,超载车还是上路通行,罚款与重新修路的资金相差甚远。
为治理违法违章运输车辆有如下几点建议:
一、在经常出现超载情况的地段设置路障、监控或治理检查站,由交通、交警、公安、武警组成联合治理小组,分批24小时轮流检查,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此类现象采取强制措施,决不松懈!
二、对于无牌无证违法车辆依法扣留收缴,按上限重罚,对于证照齐全的违法车辆依法卸货,并上限处罚。
三、在进出我市的路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告知司机超载必须遭到重罚的情况。
四、建立超载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联合稽查,在检查站安装地磅,对超载车禁止通行,令其卸载至额定载重后方可放行。从重从严治理超载车辆,确保公路能正常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邀请社会各界包括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一同参与超载车辆的查处工作,营造全社会都来爱路惜路的氛围,确保交通畅通,群众安全。
六、政府要切实解决好路政管理部门的工资、基本工作条件和其他福利,避免公路管理部门靠以罚款来发工资,以罚款来解决福利的现象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