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农村危旧房屋改造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11月11日 文章点击数:3878
加快实施农村危旧房屋改造
达县政协反映:
近年来,洪涝、泥石流、滑坡、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给群众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在今年达州“9.18”洪灾中,受灾乡镇村民房屋倒塌较多,财产损失严重,其倒塌房屋都是土木结构。象这种土木结构的房屋在各地农村还普遍存在,这些房屋既经受不住洪水的浸泡和冲击,也容易在火灾中化为灰烬,更承受不住地震的强烈震动。这次沉痛的洪涝灾害警示我们,加快实施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已迫在眉睫。这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民居抗灾能力,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民心工程。为此建议:
1、加快实施危旧房屋改造。要对农村危旧房屋进行一次全面、详细调查摸底,建立危旧房屋档案,科学制定危旧房屋改造方案,将农村危旧房屋改造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分年度实施,逐步改造。
2、科学选定新建地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那些处于常年淹没区、地灾易发区的房屋,对需要整体搬迁的场镇或村庄,进行科学规划,充分论证,制定搬迁方案,避免被洪水反复淹没,给群众带来经济损失。
3、高标准规划建设。在规划设计上,实行“集中建设为主,分散建设为辅,按照新农村居民聚居点的标准进行打造,并充分体现“川东民居”特色。
4、提高民居的抗灾能力。在房屋结构设计上,要注重房屋的抗灾避险能力,提高房屋建设质量,做到既美观又牢固,让群众住得舒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