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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民主监督有序有力有效的策略思考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09月17日 文章点击数:12575

 

政协民主监督有序有力有的策略思考

 

哈文华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针对政协工作特点,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本人就如何在民主监督有序有力有效上作些粗浅的思考,仅供参考。

一、民主监督的定位思考

政协的民主监督是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手段,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法律监督体系,由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个部分组成。在国家监督中,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在社会监督中,包括党的监督、社会团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社会监督体系是整体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它具有监督力量雄厚、监督方法灵活、监督范围广泛的特点。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监督,它不但监督层次高、监督的内容重大,而且是依靠组织的力量进行监督,可以下通各界、上达中央。因此,政协的民主监督在国家整个法律监督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有较强的权威性、法律性和一定的约束力。它是监督之本,其实质就是要把国家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以保证党的决策制定正确、国家权力运行公正,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腐败行为、构筑阳光政权。

二、民主监督的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多党合作的逐步完善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稳定发展,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在逐步走向成熟。然而,目前在政协的民主监督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不愿监督。政协中一些同志认为自己已退居二线,应“多栽花,少栽刺”,听取情况表扬成绩多,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少,“你好我好大家好”,有怕得罪人的思想,监督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二是不善监督政协中不乏有很多专家、学者、精英,但限于条件,一些人对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不够了解,加之他们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缺少监督的时间和精力,难以提出有见地、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来,使监督效果大打则扣;三是不敢监督有些部门认为政协的民主监督是软监督,可有可无,不起多大作用,不接受监督摘不了自己的帽子、动不了自己的位子。由于有这种想法,他们对政协提出的批评意见不但不理不睬,而且视为“挑刺找麻烦”、“与自己过不去”、“唱对台戏”。有的同志喜欢听赞扬之语,不愿听批评之言,高高在上,我行我素,更有甚者,极个别同志对提出意见者进行打击报复,导致监督环境不宽松,监督者产生畏难情绪;四是不好监督。由于政协民主监督的规定比较原则,程序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具体,换言之,就是没有“铁门槛”,至少操作性不强,缺乏有效监督的互动平台和制度保障,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致使监督乏力,效果不佳。

三、民主监督的对策研究

要提高政协的民主监督质量,只有在有序上下功夫,在有力上花力气,才能在有效上有结果。有序是基础,有力是关键,有效是目的。要根据《决定》精神,建立健全有关监督制度,搭建互动平台,探索联动机制。一方面党委政府一是要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就通报的时间、内容、方法、程序等有关问题进一步予以明确,定期通报,便于政协知情议政,为民主监督创造条件、打下基础;二是要完善政治协商制度根据“三在前、三在先”的原则,党委应牵头制定有关协商对象、内容、程序、层面等问题的具体规定。每年政协全委会应先于同级人代会7天左右召开,便于整体协商后的意见、建议,政府能够得到及时采纳,融入政府报告之中。常委会的专题协商、主席会的重点协商、专委会的对口协商应有制度保障,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特别是人事任免,应探索阳光操作新格局,党委序列部门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以及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职务任免,应提高门槛,严格程序,提前一定时间交由政协进行协商,实行信任投票,获得主席会或常委会成员过半数的,同级党委方能会上研究,不够半数则不予研究;三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政协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的内容,统一考核。党委有关部门应定期督查各地各部门政协工作开展情况和接受民主监督情况,对其工作情况纳入干部任用的内容;四是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同级党委政府每年应至少向政协通报一次一年来政协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未落实的还要作出有关说明,以进一步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五是要完善支持委员履职制度。对委员参加活动、视察调研、撰写提案、收集社情、反映民意和提供保障等情况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委员履职提供良好条件。不因领导的开明程度左右政协委员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政协要继续完善民主监督配套措施,使民主监督在政协内部中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有序履职。确保委员有提出批评和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力和自由。要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运行机制,对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程序等问题做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以保证民主监督按既定原则有序运行。

在有序的基础上探索有力,是民主监督增强实效的关键环节,也是直接检验政协工作成效的具体体现。制度固然重要,但在照章履职的前提下,如何探索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更显重要。为使民主监督工作逐步迈上新台阶,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不断增强学习政协知识的主动性。系统掌握政协工作知识,熟悉政协章程,熟悉政协工作具体规定和要求,以较高的政策水平、立足政协工作本身的业务能力,有的放矢的进行民主监督,使自己的见解“高人一筹、快人一步”。

2、积极探索多维的立体监督体系。变要我监督为我要监督,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单一监督为联合监督,增强委员的监督意识。建立委派监督制度,探索联合监督格局。将政协的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立体的完整的监督体系,做到相辅相成,刚柔相济,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只有综合运用多维立体的监督措施,发挥监督之本作用,才能使民主监督效果更好,以进一步扩大政协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知名度。

3、灵活运用监督形式和载体。既要根据不同的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选择最恰当、最适合的监督形式和载体,又要注重提升监督主体和监督层次,将监督主体从单个或少数委员上升为主席会或常委会,从委员活动小组上升到政协组织,使党委政府对委员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更加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从而提高监督实效。

4、认真找准监督角度。既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又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少而精,监督到位。要找准发挥政协优势的结合点,选择科学发展的热点,改革开放的重点,构建和谐的焦点,涉及民生的难点,认真负责地、恰到好处地开展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质询、视察调研、政协论坛等方式的民主监督,讲真话、谏净言、出实招、献良策。使政协的民主监督真正“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5、既要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又要注重事后监督。事前监督主要体现在协商中,事中监督主要体现在视察调研中,事后监督主要体现在跟踪监督中。要对监督的过程、监督的结果经常跟踪,并把监督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和渠道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送达有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报整改结果。使其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逐步提高法律化,为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帮忙不添乱,尽职不越位,使民主监督工作有序有力更有效,使政协组织有为有位更有威。

 

 

200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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