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区沿街乞讨人员管理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12月02日 文章点击数:3585
加强城区沿街乞讨人员管理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唐钊反映:
近年来,沿街乞讨人员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他们当中,有的是因天灾人祸造成生活困难,确实需要帮助而出来乞讨;有的生性好逸恶劳,不属于社会救助范围的“职业乞丐”,他们利用人们的怜悯之心作为生财之道;有的被不法分子利用和操纵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利用年龄幼小或有身体残疾的乞讨者欺骗市民或从事违法勾当。
大量流浪乞讨人员在大街小巷及市民休闲地乱串,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一方面,与文明城市不相符。行乞者常在城市商业街、车站、酒店商场门口等地活动,个别行乞者甚至赤身露体,影响市容;有些行乞者纠缠行人,乞讨不成就誓不罢休;有的行乞者在公共场所露宿,严重影响市容卫生。另一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乞讨者,教唆小乞讨者扯拽行人强行乞讨,或拉帮结派,借行乞之名行盗窃之实,严重影响了市民日常生活、工作,威胁市民出行安全;一些流浪乞讨人员抱着小孩横穿街道乞讨,容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部分流浪乞讨人员按地缘关系来乞讨,居住和生活在城市的角落,成为城市管理的盲点,容易引发事故。特建议:
1、建立由民政牵头,公安、卫生、城管执法、宣传等部门参与的联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日常管理工作及打击力度,确保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到位。
2、对教唆和操纵利用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孕妇强行乞讨获取不义之财的组织、操作者,依法予以打击,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对流浪的精神病患者,由公安部门强行送到医院医治或遣送回家乡,经费由财政统一安排。??
3、对街头的确需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市救助管理机构及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施救助;对不听劝阻强行乞讨者,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清理。同时,积极探索在重要场所划定禁止乞讨区的可行性。
4、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联合对城市角落,尤其是废弃房、河边临时搭建的棚屋进行清理和整治,以消除部分流浪乞讨人员生存的土壤和安全隐患。
5、加大慈善和慈善机构的宣传力度,把群众的爱心引导到有序的慈善事业上。除了对救助弱势群体的宣传,拓宽慈善募捐渠道,提高慈善工作水平,弘扬“人人可慈善,行行能慈善”的理念,让慈善的阳光雨露沐浴更多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众,对于那种以乞讨为业的“职业乞丐”,媒介应毫不留情地揭露其丑恶嘴脸,让公众了解其背后的黑暗,以提高警觉性,不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