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全部交办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3月01日 文章点击数:1933
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全部交办
市政府将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2月27日,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在市政中心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全部交办。
截至2月27日,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371件,经审查,立案329件,内容涉及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建设等方方面面。提案委员会坚持严格把关,确保立案提案的质量,为提案的办理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根据2月11日市政府颁布的《办理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和《考核办法》,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对各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平出席会议讲话。他对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着力深化思想认识。办理提案是政府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单位的法定职责,承办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办理和答复。二要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工作具体负责。三要着力办理严谨规范。严格执行 “一坚持”:坚持在见面沟通、调查研究、依法按政策的基础上予以答复;“三对照”:将答复内容与所提意见、要求对照,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照,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一规范”:书面答复必须规范。四要着力提高办理质量。不仅要做到“事事有回音”,更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使办理提案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为民办实事的过程。五要着力强化督查问责。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力量加强督办,不定期跟踪提案办理情况;对确定的重点提案,要精心制定好督办工作方案,确保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双满意”。
市政协副主席刘方棠在会上就提案承办单位如何处理好“六个关系”提出了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处理好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把提案办理与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增强办理实效,处理好书面答复与采纳落实的关系。从源头上、制度上解决问题,真正实现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三是区分实际情况,处理好重点办理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对于“1号提案”、重点提案、党派提案,要建立高层运作机制,重在落实,促进整个办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四是密切协作联系,处理好主动牵头与协作配合的关系。主办单位要真正起到牵头组织作用,协办单位要及时提出书面协办意见。五是强化沟通协商,处理好办理过程与办理结果的关系。发扬协商民主,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与协商。六是规范运行机制,处理好完善制度与执行落实的关系。对提案办理工作从制度层面进行健全和细化,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礼忠主持交办会。市政协提案委主任王泽平出席交办会。市级有关单位、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参加交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