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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政协民主监督取得新成效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09月23日 文章点击数:14563

 

 

渠县政协民主监督取得新成效

 

2007年6月,渠县政协向20个政府部门派出了40名民主监督员。2008年以来,民主监督员与所驻部门互相配合,双向互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了民主监督活动,工作取得了新实效。据县政协办公室统计,2008年上半年,各部门共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工作情况通报会40余次,进行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行政执法等监督活动约50次,共反馈社会各界及群众的意见建议100多条,民主监督员对所驻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70多条,优化了县域经济的发展环境,加快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

一是促进了部门工作作风优化。今年在县级部门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各部门普遍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会议,开展民主测评,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据此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根据民主监督员的建议,完善了局机关的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改善了税收执法方法,提高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积极性,加快了税收进度;县财政局根据民主监督员的意见,完善了一系列财政规章制度,如《财政投资管理办法》、《财政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等,县人口计生委也完善了《机关工作规则》,优化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机关效能。

二是推动了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县法院将民主监督员进一步聘为司法廉政监督员,每月解决交通通讯费150元,并根据民主监督员提出的有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了执法方式,在案件审理中,加大调解力度,避免发生新的矛盾;加大执行力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巡回法庭和办案点,把法送到千家万户;建立法官办案流程管理,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县公安局在开展重要活动和进行重大执法时,都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是实现了民主监督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具体执法活动,在执法过程中,随时接受民主监督。县卫生局、县发改委、县文体局、县审计局等部门,都建立了与民主监督员的定期联系制度,随时听取民主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实现了民主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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