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文化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2月20日 文章点击数:6570
关于农村文化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政协万源市委员会 发言人:唐艺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因此,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与管理,是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
近年来,我市农村文化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截止2011年12月底,已建成20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600个村(乡镇社区)文化活动室,除万源市外,其余6个县(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机构、编制、人员大部分已经落实,现有各类农村业余文化队伍550余支,年均组织“送文化下乡”220余场、各乡镇自行组织文化活动360余场,全市半数以上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能够常年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但由于基层干部认识不够,受财力约束投入不足,文化阵地建设滞后,文化队伍工作缺乏载体和平台等原因,致使农村文化队伍建设仍存在人员不专(文化工作无专职人员,或身兼多职无暇专顾,甚至无人管)、业务不专(懂业务、懂管理的人非常少)、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专业人才匮乏,尤其缺乏创作、编导、主演、舞蹈、声乐、戏剧人员等问题,相当程度制约了基层文化事业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与管理,促进基层文化事业发展,我们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文化队伍建设与管理,把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点,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强领导,加大管理和指导力度,并把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人才工作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财政、人社、教育、编制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与文化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建立文化人才工作责任制,整合资源,落实措施,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大力支持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的良好格局。
二.加大投入,作好保障。从实际出发,多渠道筹资,加大对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的投入。把人才开发、培养、引进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不断加大人才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强对现有人才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切实保证文化领军人物的培养、优秀人才的资助奖励、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引进以及文化项目研究和文化成果转化的资助等,为人才资源的有效开发和智力成果的尽快转化提供保障。拓宽人才项目经费的筹措渠道,探索多元化投入办法,鼓励文化企业加大对文化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构建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设立农村文化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为农村文化专业人才施展才华搭建良好平台。
三.加强引导,注重培训。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整合培训力量,创新教育形式,组织人才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建立农村文化骨干培训制度,逐步将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进行挂钩。实施文化人才“千人培养”计划,利用校市合作、友好城市等平台,采取集中培训、异地培训、挂职培训、考察培训等方式,使文化专职干部进一步开阔眼界、增长见识,转变观念、提升能力。二是注重实践培养。大力发展区域文化产业,继续举办新农村文化艺术节、十月红色文化月等特色文化活动,在实践中培养人才。重视在农村文化重要工作、重大课题、重点项目中培养人才。采取上挂下派、横向交流、基层服务、采访演出、体验生活等多种形式,选派农村文化干部到艰苦环境和重要岗位接受锻炼、增长才干。充分发挥有专业知识、懂行业管理人员的带动作用,通过对中青年文化人才骨干进行传、帮、带,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三是注重优秀人才培养。开展农村文化人才普查工作,建立农村文化人才资源信息库。组织“德艺双馨”文化名人评选,努力培育、包装在全省具有影响的文化名人。
四.创新思路,完善机制。一是建立竞争机制。深化农村文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建立动态管理的长效用人机制;研究建立体现农村文化工作特点的文化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打破学历和资历界限,鼓励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对现有的基层文化队伍进行规范、管理,把毫无工作经验的、无一技之长的、不符合文化工作要求的人员采取调换岗位的办法清理出文化队伍,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二是建立流通机制。加大农村文化系统人才交流力度,理顺各“宣传口”单位的干部使用渠道,为激发文化干部的干事创业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对创作上有重大成果、经营管理上成绩较好的文化拔尖人才给予奖励。重视对民间艺人的有效管理,对优秀民间文化人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特别是对一些濒临灭绝的民间文艺项目进行重点扶持,推动民间文化艺术有序健康发展。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实行具有农村文化人才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津贴制度和补充养老保险等制度,使编制内外的农村文化人才在享受养老保险等待遇及社会保障上地位平等、待遇公平。遵循文化产品创作和文化人才成长规律,从人事编制、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切实解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采取灵活方式与优惠政策,引进我市急需的文化领军人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建立文化人才队伍“绿色通道”。对舞蹈及其他具有年龄限制的专业人才可以跨部门争取定期交流轮换。在文化企事业单位推行招聘制和人事代理制,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推动农村文化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