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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拓宽我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筹备渠道健全保障机制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3月07日 文章点击数:9133

 

关于进一步拓宽我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筹备渠道健全保障机制的建议

 

提案号: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015

提案者:林远健等

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

提案内容:

《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从201010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指出,救治见义勇为负伤者的费用由致害人及其监护人支付;无致害人或致害人无力承担的,由见义勇为者所在单位暂付;单位无力暂付或无单位的,从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中暂付;紧急情况下由医疗机构垫付。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扶养的亲属,在工作、学习、生产、生活中有困难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将给予重点照顾和帮助。对见义勇为者人员及其家属,公安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等等。这些举措,从政策和法规层面上给予见义勇为行为以救助、保护,有效避免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发生。

    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见义勇为行为的下降是一个全社会的普遍问题,达州也不例外。究其原因,除了社会风气弱化、信仰失衡的影响外,见义勇为基金的短缺造成社会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和保护程度不够是主要原因。我们时常在媒体上可以看到,许多见义勇为者在轰轰烈烈的表彰之后随之而来的医疗、生活的困难无法得到解决。这些无疑对社会正气的树立、见义勇为的行为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使得许多人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法,有义而无为,滋长了坏人的气焰,造成了恶性循环。

    一、现状分析

    从全国情况看,全国见义勇为基金会自19936月成立以来,共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人物2100余人,发放奖励抚恤金2050万元,平均不足1万元,仅仅实现了基本救助。见义勇为英雄只有牺牲生命并被评为革命烈士后,其家人才能享受民政部门的补助和优待。如果见义勇为致伤、致残,一般很难得到政府救助。

    从全省情况看,四川近年来加大了见义勇为基金的筹措力度。截至目前,全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现存资金总额已经达到了1200万元。仅2011年底,分别对全省1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给予了115万元得奖励,家住达县陈家乡的冲进火海救人的见义勇为英雄邹少坤也得到了5万元的奖励。值得一提的是,宜宾、成都等地通过一些具体办法和措施,分别筹集到见义勇为基金达500万元以上,走在了全省21个市(州)前列。

    从我市情况看,《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迅速建立了达州市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5万元作为见义勇为专项奖励金,先后对罗安友等59名个人奖励30万元。但是,这些微薄的奖励对于那些见义勇为者牺牲后家庭生活陷入了极度困境,部分见义勇为者伤残出院后的医疗和生活出现困难等情况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实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渠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贾志鸿牺牲后,妻子离家出走,两个孩子辍学在家,父母亲一直患病在床,其家庭陷入极度困境。宣汉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牟永仁因伤致七级伤残后,加上年老体虚,几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因父母无职业且身患重病,现就读西华大学的达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王乾臣面临失学的困境等等。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见义勇为基金的短板造成无米之炊的现象在达州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解决途径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市见义勇为基金存在的问题,帮助见义勇为者解决实际困难,让见义勇为者不伤心、旁观者不冷心,必须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基金的筹措力度,使我市的见义勇为基金逐步成长为一个长期的制度化的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社会公益基金。为此建议如下:

    1.形成见义勇为长效保障机制。建立以地方财政为主,以社会募集为辅的见义勇为基金制度,在保证财政足额投入的同时,向受益人、企业、社会团体募集。对见义勇为人员,除了给予一次性奖励,更应该有常年的乃至一生的定额资助。尤其是对伤病者,应建立医疗保险,使其终身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

    2.增强见义勇为基金管理的社会性。主动吸收社会各界热心见义勇为事业的人士义务参与基金的管理和筹措,拉近见义勇为基金和市民的距离,提高基金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以综治委的名义发出倡议,把每年的310定为见义勇为表彰宣传日,届时由市综治委、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全市干部职工为见义勇为基金捐献一日工资活动,并联合市文广影视局、市体育局,开展演艺界、体育界、书画界等筹集见义勇为基金专项义演义卖活动,相关收入全部纳入见义勇为专项基金。

    4.建议市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为见义勇为基金拨款额度增加至10万元。

    5.探索建立企业见义勇为基金冠名制度,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捐款。即在见义勇为基金前可为捐助企业或其产品冠名,如:达州市××见义勇为基金、达州市通川区××见义勇为基金、达县××见义勇为基金等。

    6.由市政府牵头,市综治办、市邮政局联合推出“见义勇为有奖明信片”,动员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购买,所得资金全部纳入见义勇为专项基金,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7.由市卫生局牵头,在市、县两级医疗单位建立见义勇为救助绿色通道,确保见义勇为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以及后续治疗。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现有政策体系下,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优先就业、优先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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