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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达州市文化馆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3月07日 文章点击数:9659

 

关于加快建设达州市文化馆的建议

 

提案号: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290

提案者:戴鸿等

主办单位: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

提案内容:

文化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文化建设的活动中心、辅导中心和研究中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越来越强烈,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文化馆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达州市文化馆作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单位之一,不但肩负着为达州市主城区约65万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的重任,还承担了全市群众文化建设指导辅导的职能。但是,从现实条件看,达州市文化馆的硬件建设与所承担的职能职责极不相称,主要表现在:一是馆舍破旧。达州市文化馆建于1978年,地处朝阳路文化巷的暗河之上,在1992年和2002年,先后两次被鉴定为“观察使用”建筑,虽经多次加固,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改善。二是面积不足。按照2011年《第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西部地区标准的最低要求,市(州)级文化馆馆舍建筑面积最少应该达到2500平方米,而达州市文化馆实有建筑面积1163.18平方米,与评估标准相差1336.82平方米,没有专业的活动场地,免费开放后,根本不能满足免费服务的基本要求。在2011年第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中,达州市文化馆因硬件设施不达标,被评为无等级文化馆,是全省少有的几个无等级市州级文化馆之一,这与“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文化中心”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此,特建议: 1、选准达州市文化馆地址。文化馆是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按照“便利性”的要求,应选择在人群聚居的地方,坚决杜绝“郊区化”现象。建议按照达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统一规划,在达州博物馆后侧新建达州市文化馆。

    2、加快达州市文化馆建设。文化馆全国评估定级每四年一次,为迎接第四次的全国评估,同时,为在“十二五”时期成功“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应尽快启动新馆建设。建议力争在2012年底完成前期筹备工作,2013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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