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协 当前位置:首页>>区县政协>>正文

达县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3月13日 文章点击数:1732

 

达县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

 

39,笔者从达县召开的政协提案交办会上获悉, 186件政协提案分别找到了对应的主办、协办单位。同时,出台了《达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达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办法》,从此办理达县政协提案工作有了“护身符”。

有明确的时间界限。一是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提案,自签收之日起10日内向县政府督查室提出书面理由,书面理由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退回,由县政府督查室重新明确承办单位。未经县政府督查室同意,承办单位不得擅自退回或自行转送其他单位办理。逾期未退回的,由原定承办单位负责办理。二是提案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提案,承办单位要书面申请,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政协提案委确定办理具体时限,最长应当自交办之日起6个月内答复。三是承办单位原则上在每年10月底前,总结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将书面总结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年底县政府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有专门的承办部门和人员。县政府督查室根据提案内容确定主办、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办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在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抄送县政府督查室,由主办单位综合后答复提案者,并抄送协办单位,未经协商,不能单独答复。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解决的,由主办单位向县政府督查室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协调。涉及多个承办单位且不能明确主办单位、需县政府协调的,由县政府督查室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批示或召开协调会后明确牵头承办单位。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参加会议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有特定的承办工作流程。一是承办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签收、登记、承办、审核、落实、总结、归档等制度;接到建议提案办理通知后,应及时签收、清点、核对、登记,制定办理方案。二是承办单位要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现场办理等方式,加强与提案者的见面会商与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提案者意见,答复意见原则上须征得提案者满意(县政府督查室跟踪核查)后,方能进行回复。

    有规范的答复格式。一是提案的答复必须先由承办单位办公室和单位领导审核把关,并充分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再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答复。审查的主要内容是:该解决的问题是否解决,答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清楚等。建议提案的答复应做到事实准确、内容完整、文字精炼、态度谦和、语气诚恳。二是答复件均用A4红头公函纸,按规定格式行文,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单位经办人员科室、姓名和联系电话。政协委员联名提交的建议提案,答复时行文称呼选择领衔政协委员的姓名;党派、专委会提案,行文称呼为提案单位名称。三是提案办理不能以下属单位或内设机构的名义答复。答复件首页右上角应注明答复文号,标题后注明办复结果类别。四是提案在网上答复的同时,还要进行书面答复。政协提案的书面答复寄送领衔人,同时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协相关工作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重点提案,由主办单位将答复意见书面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后,县政府办公室按行文格式进行回复。所有书面答复都向领衔人寄送《反馈意见表》。

    有实在的考核办法。县政府督查室(绩效办)于每年底前组织考核,并将考核得分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的目标绩效管理范畴。连续两年考核排位在倒数三位的承办单位,于考核结果通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作出专题的书面检查。

  (潘传柏)

版权所有:政协达州市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达州市市政中心西二楼
Tel:0818-2662617 2665643 E-mail:dzzxw@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IE6.0或更高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备案号:蜀ICP备0601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