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召开提案交办工作会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3月16日 文章点击数:2054
宣汉县召开提案交办工作会议
十三届一次全委会以来,县政协共收到提案186件,经审查立案161件,其中属于党群系统办理的8件,属于政府系统办理的153件,重点提案5件。
会上,县政协副主席马兵对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进行了说明并将由政府系统办理的153件提案转交到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陈晓军宣读了《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和《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工作考核办法》。
县政协主席徐代琼就如何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讲了意见。她指出,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最规范的一种方式。提案的办理落实,既是提案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也是调动委员积极性的关键所在。她要求各承办单位一要提高认识,强化办理责任。从尊重政协委员民主权利的高度出发,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二要注重质量,增强办理实效。要把提案办理工作与本单位的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确保交办的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项项有回音。三要严格程序,规范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要责任到人,按照县政府出台的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要求,限时办结。
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廷教作了讲话。他指出办理好政协提案,对于改进政府工作,提高政府形象,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各承办单位一是明确责任。在办理政协提案工作中不仅要建立专门的班子队伍,主要领导还要主动参与办理,做到“三亲自”(亲自分析、亲自调研、亲自落实),规范办理程序,推动提案落实。二是强化意识。各承办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委员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要求,注重办理质量,确保办理实效,助推宣汉经济社会实现“奔跑跨越”。三是强化督办。县政府督查室、政协提案委要采取联合或单独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办理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促使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会上,县交通和运输局、县文化和广播影视局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