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政协出台民主监督制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3月29日 文章点击数:2577
达县政协出台民主监督制度
为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督促全县各党政机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权力运行,近日,政协达县委员会出台了《政协达县委员会民主监督制度》。这是新一届达县政协完善和创新政协民主监督机制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民主监督制度》共分七个部分,包括学习宣传、加强领导、强化沟通联系、听取工作通报、调研视察、对口联系和委派民主监督员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在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制度规定,要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及时反映和反馈监督进展的情况。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在撰写调研报告、政协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时,要积极开展调研、视察,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委报告、向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报。三是坚持协调沟通的原则。要求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时,既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系、联动,也要加强政协内部的联系沟通,形成民主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注重加强与人大、纪检、审计、信访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使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密切配合,共同构建社会大监督网络。四是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提案、建议案、调研视察报告形成的意见建议和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的督办、落实、反馈机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