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政协完善民主监督员委派制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5月02日 文章点击数:1934
增强主动性 提升实效性
大竹县政协完善民主监督员委派制度
“前几天,我们用了一周时间到各乡镇、各煤矿站进行暗访”。大竹县统战部长、县政协委员、委派到县安监局的行风监督员陈其铭日前对笔者说道:“发现存在着少数煤管员不认真履行驻矿监管职责,整天和业主吃喝、打牌的现象。我们准备将这一情况作为社情民意反映到相关单位”。
一直以来,该县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自行聘任政协委员担任行风、执法、评议监督员,但存在着松散性和不规范性,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监督效果不尽理想。为规范提升民主监督员工作,从2008年开始,该县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县政协向政府各执纪执法部门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制度,明确凡担任各职能部门民主监督员的政协委员都由县政协统一委派,并对民主监督员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委派程序和民主监督形式等作了规定。行风监督员“聘”改“派”,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保证了行风监督不走过场。笔者了解到,该县政协统一向执纪执法部门委派民主监督员的做法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肯定,这一做法现已在该市全面推广。
今年,该县政协换届后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扩大民主监督的覆盖面,现有78名政协委员分别被派驻到26个部门单位。每个单位派驻一个监督小组,每小组有3名委员,实行组长责任制,定期深入各派驻单位开展活动,进行经常性的民主监督,监督结果及时向分工联系的政协领导汇报。
近日,召开行风监督专题会,将今年行风监督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硬化:一是每个组每个季度必须到被监督部门、单位进行了解、联系、交流,全年不少于4次。遇重要会议、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联系。二是每个组每年向被监督部门、单位反映、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少于4条(件)。三是每个组每年向县政协反映监督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条)。四、每个组年终向县政协报送简明监督工作总结1篇。五是县政协办公室每年出行风监督工作专题内容简报不少于10期;筹备好半年的小结交流会和年终的总结会、测评会。
据悉,今年1至4月份,该县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深入各单位走访座谈200人次,问卷调查500份,提出意见建议76条,其中有80%已转化为被派驻单位的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单位行风、政风的转变。(郝玲玲)